新邵县2023年第三季度城市供水末梢水水质监测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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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 |||||||||||||||||||||||||||||||||||||||||||||||||||||||||||||
为加强管网末梢水水质监测和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根据《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管网末梢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湘卫疾控发[2017]11号)》、《湖南省城乡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2023年版)》要求,由新邵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季度对市政供水水质进行监测。 2023年第三季度对城区6个监测点的6份管网末梢水水样进行了水质监测,检测项目有微生物指标3项(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感官指标4项(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一般化学指标14项(PH、铝、铜、铁、锰、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挥发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氨氮)、毒理指标15项(砷、镉、六价铬、铅、汞、硒、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溴酸盐、亚氯酸盐、氯酸盐、锑)、消毒指标2项(游离氯、二氧化氯)。各样品所检项目合格率为100%,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5750-2022标准。 现将新邵县2023年第三季度城市供水末梢水水质监测结果公告如下:
新邵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9月12日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卫生健康 | ||
一级事项 | 行政检查 | 二级事项 | 对公共场所、饮用水供水单位、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监督检查 |
公开时限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 ||
公开主体 | 新邵县卫健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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