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经批准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 (毒)种或者样本,或者承运单位经批准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 (毒)种或者样本未履行保护义务,导致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 (毒)种或者样本被盗、被抢、丢失、泄漏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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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领域 卫生健康
一级事项 行政处罚 二级事项 对未经批准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 (毒)种或者样本,或者承运单位经批准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 (毒)种或者样本未履行保护义务,导致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 (毒)种或者样本被盗、被抢、丢失、泄漏的处罚
公开时限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公开主体 新邵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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