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的公示(邵阳华天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1.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5月31日陪同利诚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当事人邵阳华天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的红辣椒进行抽样检验,2023年6月29日,我局收到该公司出具编号为FS23060021029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单显示,当事人使用的红辣椒经抽样检验结论: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对上述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红辣椒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经查,该批次红辣椒是当事人于2023年5月31日从邵阳市北塔区蔬菜市场李冬福处购进,,以9元/公斤的价格进购10公斤,货值金额90元。我局对当事人开展执法检查,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决定对当事人处罚款5000元。

  2.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5月19日陪同利诚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当事人新邵县徐阿姨生鲜超市的大青椒进行抽样检验,2023年6月13日,我局收到该公司出具编号为FS23050558019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单显示,当事人销售的大青椒经抽样检验结论: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对上述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大青椒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经查,该批次大青椒是当事人于2023年5月19日从邵阳市北塔区蔬菜市场李冬福处购进,,以9/公斤的价格进购10公斤,进货金额90元,我局立案调查时,当事人以11元/公斤价格已将涉案大青椒销售完毕,销售收入110元。我局对当事人开展执法检查,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决定对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110元,处罚款5000元。

  新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31日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食品药品监督
一级事项 监督检查 二级事项 对生产经营的食品相关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7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公开主体 新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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