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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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开内容链接 | 纳税人为企业或单位的,公告企业或单位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隐去出生年月日)、经营地点;纳税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公告业户名称、业主姓名、纳税人识别号、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经营地点 在线查看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税收管理 | ||
一级事项 | 行政执法 | 二级事项 | 非正常户公告 |
公开时限 | 在非正常户认定的次月公告非正常户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 ||
公开主体 | 国家税务总局新邵县税务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办税服务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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