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被授权旅游单位办理邀请外国人来华旅游手续的暂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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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 |
各有关单位: 6.各省(区、市)旅游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负责为本省(区、市)旅行社组织的外国来华旅游团组审发团体签证用“旅游邀请函”。二、校外事办公室负责管理学校及各单位邀请外国人来华事务,根据相关规定对邀请事由和被邀请外国人进行审查、认定、完成审批手续。审核通过的,签发《被授权单位邀请函》。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旅游 | ||
一级事项 | 政策文件 | 二级事项 |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新邵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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