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邵县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县发改局 更新时间:
2017-07-24 16:49
分管领导:李玉明
责任人:杨江新(主任)、蒋芬、柳杨、吴琼、唐航
主要职责:
1、接受公安(含交警)、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委托,办理刑事、民事、经济案件及经济纠纷中涉及的标的价格鉴证业务。
2、接受财政、工商、税务、纪检、监察等行政执法机关的委托,对各类上缴、追缴、没收处理、拍卖物品的价格鉴证业务。
3、接受权力机关委托,对各类商品(财产)和有偿服务项目(价值)进行公证性认定。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负责对接市发改委价格认证和监测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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