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公安局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警民携手成功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雕鸮
来源:县公安局 作者:县公安局 更新时间: 2024-03-25 11:07
    近年来,新邵县公安局积极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坚决打击破坏森林及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增强辖区群众保护生态资源和野生动物的意识。近日,警民联合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雕鸮(俗称猫头鹰)一只。
    3月14日上午,一位热心群众急匆匆地来到酿溪派出所,称在路边捡到一只大眼睛的“小可爱”,可能是受伤了飞不起来,从外形看有点像猫头鹰,希望民警能提供救助,确保这个小生命的安全。
    民警从热心群众手中接过“小家伙”,发现它正用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警觉地盯着他。经过辨认,确认这是一只雕鸮(俗称猫头鹰)幼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经初步检查,发现其翅膀受伤导致无法飞行。民警对其进行小心照料看护,并给其喂了食物和水。
    为了确保这只受伤的雕鸮幼鸟能得到更好的治疗和照顾,3月15日,民警联系邵阳市林业动物救助站工作人员,将其送至救助站进行检查救治,待其完全恢复后再放归大自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窗口
中共新邵县委、新邵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新邵县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承办;如您对本网站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hnxinshao@sina.com 电话:0739-3600402
Copyright 2021 XinShao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湘ICP备2020018426号-1 网站标识码:4305220007
湘公安网安备:43052202000102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