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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新邵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县教育局 作者: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0-05-20 08:22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南省2020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湖南省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及邵阳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邵阳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要求,为确保2020年我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依法有序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包括①幼儿园教师资格;②小学教师资格;③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新邵县行政区域内。

3.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将符合认定条件的港澳台人员纳入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受理范围,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4.已受聘于我县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举办的特殊教育学校盲聋哑学生教学辅导工作岗位人员或特殊教育专业毕业人员,具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核定的残疾种类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含听力合并言语残疾)、言语残疾之一,可以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5.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6.申请人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的,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7.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小学全科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教师资格和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8.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当年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1.网上申报

(1)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春季批次:6月10日-6月24日;秋季批次:10月15日-10月30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2)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申请人户籍或居住地(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所在县区(市)教育局。

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向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向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3)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

(4)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200K,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5)网上申报的时间为:

春季批次:6月10日-6月24日;秋季批次:10月15日-10月30日。

    2.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或者网报系统中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所发布的注意事项,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3.专家审查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4.颁发证书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将告知申请人不予认定的原因。

证书领取时间请查阅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或者网报系统中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所发布的注意事项,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材料领取证书。

三、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国内高等学校毕业生,不能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的,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要现场审查验证取得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新邵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当年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6.《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教师资格网报系统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格式要求上传)

7.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颁发的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网上自行下载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8.近期免冠一寸纸质证件照一张网上上传电子照片同版),请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和序号

四、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2.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湖南省教师资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4.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 新邵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0739-3664073。

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新邵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表

 新邵县教育局

2020年5月15日

                               附件2

新邵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表


日期

工作内容

6月10日-24日

春季批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

6月30日-7月1日

春季批次体检及现场确认

7月23日-24日

核发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书

10月15日-30日

秋季批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

11月4日-5日

秋季批次体检及现场确认

12月1日-2日

核发下半年教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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