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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教育系统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来源:县教育局 作者: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2-09-08 10:30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我县学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依法规范的处置体系,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降低我县学校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县人民政府《新邵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县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三)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新邵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性罢餐、罢课、罢考、绝食、静坐、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造成较多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校园内械斗及打、砸、抢、烧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2、事故灾难事件。包括学校楼堂馆舍等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师生重大交通安全,溺水事故和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热、油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灾难事故等。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即突然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事件。包括发生在学校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自然灾害事件。包括气象、洪水、地质、森林、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对学校及师生造成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突发事件。

5、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

6、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公共事件。

(四)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县教育局成立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教育系统应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县教育系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县教育系统应急领导小组迅速与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确保信息搜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切实加握沟通和交流,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把可能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发生校园突发事件后,根据“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校园应急领导小组要在当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制定和启动应急预案,建立以事发地党委、政府为主、上级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协调配合的领导责任制和现场指挥机构,落实处置主体和责任。县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和各级各类学校党政“一把手”是维护校园内部稳定“笫一责任人”。

3、预防为主,及时控制。坚持常备不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做好校园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和工作准备。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把校园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校园内,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校园和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

4、加强教育,依法处置。在处置校园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最大限度地减少校园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积极运用教育的方法、疏导的手段,多做思想政治工作,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引导师生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及时化解矛盾,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要将法制宣传、教育疏导工作贯穿到整个处置的过程中,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处置,自觉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政策的严肃性。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宣传、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校园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慎用强制措施和警力,加强教育疏导,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5、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真正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各级各类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恢复重建体系。在领导决策、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新邵县教育系统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

长:李柏初

副组长:李忠新

员:李维勇刘晓东李杰愚  杨更祥  黄宏光

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协调本县校园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行动,依据校园社会安全类、校园事故灾难类、校园公共卫生类、校园自然灾难类、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类,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并负责向县教育局报告情况。在县委、县政府的指挥下,协调、协助相应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二)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主要职责

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平安办刘新琛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李小红、曾海军、罗湘英负责日常工作。

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置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县教育局校园应急领导小组;督导、检查学校各相关部门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情况;督促各学校根据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查究。完成县应急领导小组、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各学校、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主要职责

对照县校园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主要职责,结合本校(园)实际情况由校(园)长,副校(园)长、办公室主任、教导、总务、政教、工会等组成的处置指挥机构。

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主要职责:负责处置校园突发的各类事件,及时向学校(园)所在地乡镇政府、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情况,重大问题及时向所在地乡镇政府、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请示报告,在上级的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1、应急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发生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内及时报告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局平安办);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局平安办)接到事件发生的重大信息后立即报告县教育局领导及县委、县政府。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全面准确、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缓报。   

(3)直报:发生重大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学校要立即电话直报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

(4)续报:学校发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后,事件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续报情况。        

2、应急信息报送机制。

⑴紧急电话报告系统。

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应急工作组正副组长、县教育局领导,同时报县委、县政府。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按照相关预案的要求开展工作。同时与事发学校领导保持联系,进一步核实情况。

(2)紧急文件报送系统

各学校校园突发公共事件执行电话报告,事发学校应当立即以书面形式上报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信息,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意见,立即编发信息专报,及时向县委办、县政府办报告。

3、应急信息报送内容  

(1)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财产损失以及人员伤亡等现场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事发学校、县教育局已采取的措施;

(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

(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二)预防预警行动

1、明确职责措施。在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局相关职能股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要狠抓落实,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开展培训演练。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工作,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3、落实应急设施。做好应对校园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校园突发公共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4、具体预警行动。具体的预警行动详见校园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的相关内容。

(三)信息发布   

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校园群体性事件一般不公开报道,确需公开报道的,按照县委和县政府、县教育局的指示精神统一部署,组织好信息发布工作,并区分不同情况,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的主动权。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

四、启动应急预案和响应程序

事件发生后,事发学校和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并将处置情况及时上报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应急局,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

五、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预防预警

各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经常研究影响学校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舆论舆情的分析。要建立高效、灵敏的情报信息网络,扩大信息收集的范围,加强对校园内不稳定因素的掌握和研判,增强信息分析的深度和广度,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对可能引起学生高度关注的国际国内重大事件,特别是对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或涉及国家主权和民族利益等容易激化学生情绪的问题,以及敏感期、重大政治活动、重大节庆、重大文体活动以及发生各类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在落实安全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把握师生思想动态,加强教育引导。

(二)应急响应

事件发生后,若事件已超出事发学校处置的范围;在事态扩大、依靠学校力量无法平息的情况下,学校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相应预案,组成应急工作组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加强教育和疏导,将群体性事件控制在校园内,防止向校外蔓延,如公安部门必须采取坚决措施,要组织人员动员说服学生离开现场,保证学生安全。并将处置情况上报县教育局、县委办、县政府办。

(三)处置流程

                                 


()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

各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和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2、物资保障

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和学校应建立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储备,保障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充足。特殊应急物资应由专人保管;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物资存放合理,保持通道畅通,物资运输便利、安全。

3、人员保障

学校应组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备队,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应急预备队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和指挥部门要求及时调整成员组成。预备队主要由学校安全保卫、行政后勤、医疗卫生和维护稳定工作的政工等部门人员组成。

4、培训演练保障

各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和各级各类学校应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五)善后与恢复

学校在事发后期处置工作中的重点是尽快查清引发事件的根本原因,妥善解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实质问题,尽可能满足师生合理要求,安抚和平静师生情绪,消除可能导致事件反复的不安定因素恢复校内正常秩序。

1、属于国际、国内重大热点问题或有关国家、民族情感等敏感问题引发的校园政治性群体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通过形势报告会、座谈会、讲座等形式,加强正确的引导和教育,组织师生学习中央有关文件,开展法制教育,保护师生爱国热情和民族情感,抵制错误思潮,引导师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上来。

2、属于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造成意外事故及人员伤亡而引发的校园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对在事故中伤亡的师生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在县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协调下,积极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清理整治,切实解决校园及周边存在的交通、治安等隐患问题,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3、属于校内体制改革中涉及师生切身利益问题引发的校园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及时帮助解决师生的困难和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落实;对要求合理、一时难以解决的,要深入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关心和安排好有困难的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的生活,审慎处理好校内体制改革中的人员安置问题。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师生遵纪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的权益,通过合法、正当的渠道和方式反映问题。

4、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加强跟踪和督查。事件结束后,校园应急领导小组要敦促学校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方法和措施,巩固稳定局面,防止反弹。学校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总结,反思引发事件产生的原因和问题,对事件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并报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整理,起草总结分析报告,经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六、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应急处置措施

1、校园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突发火灾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学校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教职员工开展救人和灭火工作;并在消防队伍到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

(2)采取诸如切断电源、煤气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发生。

(3)抢救伤病员,配合医疗部门和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

(4)及时采取果断措施,组织人员疏散、转移重要财物,封锁火灾现场,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5)解决好师生等受灾人员的安全转移和居住问题。

⑹处置流程

             

            

2、校园房屋、围墙、厕所等建筑物(构筑物)倒塌安全事故处理法  

⑴学校发生房屋、围墙、厕所等建筑物(构筑物)倒塌安全事故,要迅速启动事故灾难应急预,学校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

(2)在有关部门的帮助下,及时组织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

采取果断措施组织人员疏散和封锁现场,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3)迅速采取诸如切断电源、媒气等有效措施,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预防继发性危害发生。   

(4)处置流程

3、校内外溺水事故处理办法    

(1)发生校内外溺水事故,学校有关领导和救援部门的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立即组织人员对溺水者进行科学地救援,避免造成继发性伤亡;对溺水者进行人工呼吸、防冻伤等应急抢救处置,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援。

(2)处置流程


4、校园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整改拥挤踩踏事故隐患,预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2)学校楼梯间发生拥挤踩踏事故后,学校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根据事故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迅速开展现场救护工作,做好人员疏散工作,控制局势,制止拥挤;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将伤员送往医院抢救,妥善安置伤员,必要时请求当地政府援助。

(4)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

(5)处置流程

5、校园爆炸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发生爆炸事故后,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立即组织抢救伤员,在向上级校园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的同时、立即向公安、消防等部门报告。

(2)学校要积极做好人员安全疏散工作,控制好现场的治安事态;及时封锁和保护爆炸现场,设置安全隔离带,确保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3)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及次生事故发生。

(4)发现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搜寻人证、物证。

(5)处置流程

   

6、校园突发危险品污染事故的处理办法

(1)学校应根据各类危险品的特性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2)学校因意外因素引起危险物品泄漏,或因违反有关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灾难的,应及时向当地教育和环保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校园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积极协同政府专业部门的有关专家、技术人员赶赴事故现场,迅速进行调查,查明危险品类型,确定主要污染物质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   

(4)危险品污染事故,情况严重的,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由县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可能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学校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立即采取果断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并及时报告县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程度轻微的,启动学校相关应急预案处理。

(5)己明确污染源的,应立即控制污染物排放,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及时排除污染危害,防止危险品污染事故继发性发生。

(6)危险或危害排除后,事发学校与事发地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应召集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妥善处理环境污染事故。    

(7)重大事故,学校应在1小时内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8)处置流程

7、校园恶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1)校园发生恶性交通事故,遇有学生或教职员工死亡、受伤等情况的,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援、向公安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要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人证、物证。

(3)协助公安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

(4)处置流程

  


8、校园大型文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举办的各类大型文体活动,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专项安全保卫方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遇有学生或教职员工死亡、受伤等情况的,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援,进行伤员抢救工作;学校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组织疏导、抢救伤员,教育主管部门立即向县委、县政府、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报告,争取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援助,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活动组织者和安全工作负责人要稳定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担负起保护师生生命安全的责任,尽力避免继发性事故发生。

(4)处置流程

9、学校组织实习、参观、考察等外出活动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领导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完善通讯系统,定期通讯联络,定期清点人员,及时沟通活动信息。

(2)发生安全事故,活动组织者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积极争取救助和开展自救工作。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首先判断事故的性质,权衡事故的轻重,统一认识,统一指挥,协调好学校和事故一线两部分工作,积极开展救援工作。

(3)积极争取事故发生地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援助。

⑷处置流程


10、校园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件的处理办法

(1)学校后勤各部门要做好学生宿舍、食堂、幼儿园等重要场所和供水、供电、供暖、通讯等部门突发事件防范工作,对重要场所和重点部位要加强检查,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种服务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2)发生供水、供电、燃气泄漏等重大事故的紧急情况时,学校有关领导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必要时请求当地有关专业部门支持,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

(3)学生宿舍、食堂等二次供水部位必须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一旦发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止使用,保护好现场,并联系当地政府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    

(4)处置流程

11、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立即向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及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妥善处理突发安全事故,防止事态扩大。

(3)处置流程

12、校园灾难类突发事故处理中的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1)校园内发生灾难类事故,学校要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

(2)校园内发生灾难类事故后,学校要及时向上级校园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3)凡是发生人员伤亡的,学校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积极抢救伤病员,减少人员伤亡。

(4)所有灾难事故发生后,学校要防止可能引发继发性伤害,要妥善处置,不要激化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和演化。

(5)凡是需要对建筑物等采取停水、停电、切断燃气等应急处理措施的,要认真权衡利弊,妥善处理可能发生的受灾受困人员照明、饮水需要和因漏水、漏电可能引发继发性灾难的矛盾。

(二)善后与恢复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任务和生命救护活动结束后,应立即设立恢复中心,工作重点即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与恢复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学校和县教育局要做到:

1、救助受伤人员。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

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或赔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2、稳定师生情绪。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3、全面检查安全。及时全面检查各项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4、查明事故原因。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作好事故案件侦破调查工作。

5、总结经验教训。要引以为鉴,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因玩忽职守、渎职等原因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学校应将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处理结果上报市校园事故灾难类应急工作组。

6、关注安全状况。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对学校危房及其改造措施的落实情况要进行检查和监控;关注校园及其周边安全状况,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反映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的意见和建议,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治。

7、加强安全教育。加强师生日常防灾、避灾知识教育,增强师生自防、自救、自我保护能力。

七、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学校所在地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员工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①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②甲类、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③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的泄漏,造成人员急性中毒;④发生在校园内经市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⑤在一个镇乡(街道)地域内由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各级校园公共卫生类应急工作组和学校应在当地政府和卫生防疫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重程度,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㈠应急反应措施

1、校园公共卫生类应急工作组应急反应方式

发生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校园公共卫生类应急工作组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根据相应级别做出应急反应。

2、学校应急反应方式

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边报告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未发生地县各级校园公共卫生类应急工作组应急方式

未发生校园公共卫生事件的,各级校园公共卫生类应急工作组接到公共卫生事件情况通报后,要及时部署和落实当地学校预防控制措施。防止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本区域内的学校发生。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1)学校的应急反应

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员工应立即将相关情况报告学校领导;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医院),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立即向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主管校园公共卫生类应急工作组报告(事件发生时间、地点、造成伤害的人数;事件初步性质、发生的可能原因);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对于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和发生甲类、乙类、丙类传染病爆发流行的实行24小时值班和每日“零报告”制度。

学校要与中毒或患病人员(特别是中小学生或病情严重者)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积极配合卫生疾病控制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源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肺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防疫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主管校园公共卫生类应急工作组和当地政府以及卫生防疫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上报事件控制情况、患病(中毒)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造成事故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2)处置流程


㈡善后与恢复

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1、认真调查落实、追究行政责任

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2、根据事件性质、做好善后工作

根据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3、加强宣传教育、整改卫生隐患

对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彻底清扫消毒、恢复正常秩序

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图书馆、阅览室、学生宿舍、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学校,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

八、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应急处置措施

1、应急反应

(1)预报后的应急反应

根据有关规定,在政府发布自然灾害预报后,校园自然灾害类应急工作组即可宣布预报县进入预备应急期。预报县校园自然灾害类应急工作组的预备应急反应主要包括:

A、根据县政府和县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预案的执行情况;根据灾害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B、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发布躲避通知,必要时组织避灾疏散;

C、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工作;

D、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生命线等工程的应急保护工作;

E、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F、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校园和社会安定。

(2)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后,在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校园自然灾害类应急工作组负责领导本县内校园的应急工作。并根据灾害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2、灾害发生后应急措施

各学校在属地政府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首先做好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如下工作:

(1)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2)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协助组织力量抢救伤员;协助有关部门向灾县学校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3)校园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恢复被毁坏的校园道路和有关设施;协助电信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校园通信设施,保障通信畅通;协助电力主管部门恢复校园被破坏电力设施和系统功能等,保证受灾学校的用电供应。

(4)粮食食品物资供应。协助有关部门调运食品与物资保障灾县师生员工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5)灾民安置。协助民政部门调配救济物品,做好灾县师生员工转移和安置工作。

(6)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协助、配合公安、武警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

(7)消防。协助消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校园内火灾发生和火灾的扩大蔓延。

(8)次生及衍生灾害防御。协助有关部门对受灾地县校园内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部位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治衍生灾害的发生。

(9)灾害损失评估。协助有关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损失调查和评估。

(1O)应急资金。做好应急资金拨款准备。

(11)接受外援。协助民政部门接受和安排社会各界提供的紧急救援。

(12)宣传报道。按照规定及时向师生员工发布灾情等有关,筘息,及时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协助民政、外经贸、外事等部门按省里有关规定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灾情,呼吁社会各界提供援助,提出急需救灾物资种类、数量、援助捐款总金额。

(13)处置流程

  

(二)善后与恢复

校园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受灾学校正常秩序。

1、救助伤亡人员。做好在灾害事件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件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2、严格信息发布。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3、全面检查安全。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排查整改安全隐患,避免继发性事故发生。

4、总结经验教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灾害事件调查工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因玩忽职守、渎职而导致继发性事故发生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九、附则

(一)本预案是本县处置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各级各类学校应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制定本单位和本学校的应急预案。各级各类学校的应急预案须报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在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中,对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鼓励和表彰;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法规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预案启动实施由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决定。所有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单位负责人要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严格执行和遵守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便捷。

(四)本预案由县教育局制定并负责解释。县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五)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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