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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审计室

来源:县教育局 作者: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3-09-25 16:30

    监察审计室(股长:何查生,电话:3182116):监督检查行政监察对象执行法律法规和政府决定中的问题,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统一部署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调查处理行政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党员干部的控告和申述;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述;受理对党员、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负责教育系统各单位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的内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搞好离任审计;负责对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财务计划或预算执行和决算、各项教育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基本建设工程的预决算、办学效益和校办企业的资产负债与损益、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所属单位法人代表人的任期经济责任;负责对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重大经济活动和大宗物资采购进行审计监督。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办公地点:新邵县教育局三楼监察审计室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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