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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毕”道“竟”话“毕竟”

来源:县教育局 作者: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3-10-16 12:56

 “毕”在古代是指“捕猎网”,并且这种网既可以捕兽又可以猎鸟。现在的“毕”字是一个形声字,“比”字只是它的读音,“十”字是“网”的把柄,也就是它的形状。我们从中已经很难看出“捕猎网”的样子,但看一下繁体的“毕”字和它的甲骨文形体就什么都明白了。“毕”的甲骨文上半部是用绳子做成的网,下面是举网的木杆和把柄,“畢”是一个象形字,非常形象。金文虽然变得复杂些,又已走向了线条化,但还能看出捕鸟网的样子。小篆和繁体亦是如此,虽然千变万化,但“畢”字的结构基本一致,只是线条化程度更深了。至于我们今天用的“毕”字,它已是“畢”字的简化字,没有多少“捕猎网”的样子了。

  《说文解字》曰:“毕,田网也。”“毕”字也和“网”字一样,既可以作名词,也可以作动词,《诗经·小雅·鸳鸯》:“鸳鸯于飞,毕之罗之。”意思就是说,鸳鸯在空中飞翔,可以用网去网住它们。这里的“毕”“罗”都是动词,当“网住”讲。用“毕(网)”捕兽,有“一网打尽”“网罗无遗”之意,所以“毕”字又引申出了“完毕”“全”“都”“结束”之义。《史记·项羽本纪》:“若入前为寿,寿毕,请以舞剑。”《梦溪笔谈·活板》:“此印者才毕,则第二板已具。”《芋老人传》:“老人语未毕。”等等,这里的“毕”与现在的“毕业”之“毕”基本一致,都是“完毕”“结束”的意思了。

  下面再说说“竟”。我常常想,竟然的“竟”字,上面怎么是个音乐的“音”字,难道它还与乐器有关。查了甲骨文字典,果然如此,原来“竟”字在古代,就是一个人站在那里拿着乐器演奏音乐。

  甲骨文的“竟”字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一个言语的“言”字,下面是一个“人”。我们知道,在古代,言语的“言”和音乐的“音”是同一个字,就是一个乐器的形状,与下面的“人”字连在一起,表示一个人拿着乐器在“奏乐”。

  到金文时,“竟”上面的“言”字换成了音乐的“音”字,进一步强调了“竟”与音乐的关系,下面的“人”没有动,还是人站在那里奏乐的意思。小篆的形体虽然趋向了线条化,但它的结构与金文基本一致,仍然是一个“从音从人”的会意字,字意更是与金文完全一样,仍是人在那里奏乐。至于楷书的形体,当然是从小篆的形体转化发展而来的,也没有什么变动,只是字义在悄悄地发生着变化。

  《说文解字》曰:“竟,乐曲尽为竟。” 《周礼》:“凡乐成则告备。”郑玄注:“成,谓所奏一竟。”这已经是它的引申义,意思是说,“乐曲终了”才是“竟”,这在甲骨文和金文中是找不到此意的。这时的“竟”已经不是一个人在那里“奏乐”了,而是一个人从头到尾、完完整整地奏完了一支曲子,表示奏乐已经结束。而正是“竟”的“乐曲终了”之义,引申出了“竟”的泛指“终了”“完结”之义。

  值得说明的是,“竟”在古代是“境”的通假字,也与“竟”的“完结”“终了”有关。因为“边界”就是国境的终了,所以古书上边境的“境”也是我们上面刚刚谈过的“竟”字,它们在古代也是同一个字。如“竟内不失须臾之时”等等,就是此意。

  “毕”“竟”二字都叙述完了,笔者竟有一种无话可说的感觉了,想想看,一个“毕”字或者一个“竟”字,都能代表“完毕”“终了”之意,那这两个字碰到一起,还不是完毕之完毕,终了之终了了。我不知道汉朝王充《论衡·量知》“贫无以偿,则身为官作,责乃毕竟”中的“毕竟”,是不是最早把这两个字用到一起的文字,只知道了解“毕竟”二字的各自来历后,再读唐代许浑“毕竟成功何处是?五湖云月一帆开”和宋代杨万里“毕竟西湖六月中,风光不与四时同”以及辛弃疾“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这些古典诗词时,心里头比先前亮堂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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