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县民政局 作者:县民政局 更新时间:
2020-05-21 10:46
新民字〔2020〕30号
关于开展全县社会救助动态管理工作核查验收的通知
各乡镇民政办:
根据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有关精神和《新邵县2020社会救助动态管理工作方案》(新救办发〔2020〕1号)文件要求,局党组决定对各乡镇社会救助动态管理工作进行核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0年5月6日至5月25日,到各乡镇核查验收的具体时间由各工作小组通知。
二、力量安排
具体人员分工见附件1。
三、检查内容及方式
(一)资料检查
1、查看乡镇是否有开展动员部署、业务培训等文字和图片资料;
2、查看乡镇入户调查记录是否有调查人员和被调查对象签字;
3、查看乡镇是否将所有拟新增对象在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张榜公示或拍照存档。
(二)实地检查
1、对每个乡镇随机抽查30%以上的村(居)委会,查看其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是否有据可查;原低保对象名单是否在村务公开栏内进行长期公示。
2、对每个乡镇随机抽查30%以上农村低保、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和农村特困供养对象,对拟新增对象进行抽查,入户核实和向周边邻居了解对象家庭基本情况,看对象基本情况是否与乡镇入户调查记录一致。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民政办要实事求是地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便于工作小组查阅。各工作小组要认真对照检查内容,要做到敢较真,全覆盖,找问题,找差距,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记录在案,切实做好核查验收工作。同时,对尚未报送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资料和归档资料的乡镇,要督促其及时上报,确保社会救助动态管理工作如期圆满完成。
新邵县民政局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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