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南三农网 作者: 更新时间:
2019-01-11 17:36
基本编码 | 0118001000 | 实施编码 | 439900000000006122471300 |
事项名称 | 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证核发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实施机关 |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1个工作日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通办范围 | 全国 | 预约办理 | 暂不支持预约办理 |
网上支付 | 暂不支持网上支付 | 物流快递 | 暂不支持物流快递 |
设定依据 |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4号) 《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办法》(农业部令第 59 号) | ||
是否收费 | 此项不收费 | ||
收费标准 | 无收费标准 | ||
收费依据 | 无收费依据 | ||
受理条件 | 以具有活性的转基因生物为原料进行生产加工的单位和个人,均需办理加工许可证。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与加工农业转基因生物相适应的专用生产线和封闭式仓储设施; 2、加工废弃物及灭活处理的设备和设施; 3、农业转基因生物与非转基因生物原料加工转换污染处理控制措施; 4、完善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原料采购、运输、贮藏、加工、销售管理档案;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度;农业转基因生物扩散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小组,具备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知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 | ||
行使层级 | 省级 | 行使内容 | 暂无行使内容 |
权限划分 | 暂无权限划分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运行系统 | 省级 | 联办机构 | 暂无联办机构 |
中介服务 | 不涉及中介服务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办理地点 | 长沙市潇湘中路61号湖南省农业委员会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省畜牧水产局办公楼310室) |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10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
特别程序 | 该事项无需勘探、公示、论证等特别程序 | ||
咨询电话 | 0731-88626162 | 监督电话 | 0731-84480053 |
申请人权利 | 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申请人义务 | 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
行政复议部门名称 | 湖南省人民政府 | 行政复议部门电话 | 0731-89990701 |
行政复议部门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湘府西路8号一办公楼C座法制办 | ||
行政复议部门网址 | http://www.hnsfzb.gov.cn/ | ||
行政诉讼部门名称 |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 行政诉讼部门电话 | 0731-84816565 |
行政诉讼部门地址 | 长沙市开福区华章路1号一楼大厅立案庭 | ||
行政诉讼部门网址 | http://kfqfy.chinacourt.org/index.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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