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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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县农业农村局 更新时间: 2021-08-20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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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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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五”时期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1〕1号)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湘发〔2021〕1号)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乡村建设摆在建设现代化新邵阳的重要位置,全面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高质量建成“二中心一枢纽”提供有力支撑。
    2.目标任务。2021年,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平稳过渡。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750万亩以上、产量稳定在325万吨以上。生猪产能加快恢复,出栏生猪580万头以上,存栏生猪450万头以上。农业农村“百千万”工程升级版、“六大强农”行动深入推进,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不断壮大,种业创新取得积极进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和全省平均水平。乡村建设行动全面推进,创建30个以上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15个省级特色精品乡村。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到2025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农业基础设施现代化迈上新台阶,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初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农业基础更加稳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应保障更加有力,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明显优化,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升,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全市十大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全产业链产值均超过百亿元。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农民收入水平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乡村建设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乡村面貌发生显著变化,乡村发展活力充分激发,乡村文明程度得到新提升,农村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二、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3.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5年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做到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努力扩大就业,支持扶贫车间稳步发展,补齐技术、设施、营销等方面短板,帮助脱贫群众就地稳定增收;延续扶贫车间政策支持,鼓励龙头企业到脱贫县市建立扶贫车间、加工基地,帮助脱贫群众就地稳定增收;统筹用好公益岗位,调整优化保洁员、护林员等公益性岗位政策,每年统筹安排不低于10%的公益性岗位专项用于残疾人就业。保持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持续加大帮扶力度。实施脱贫县市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深化拓展消费帮扶。在全市选择30%左右的脱贫村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点帮扶村。及时完成“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规划编制,防范和化解脱贫攻坚领域内各类风险。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全面摸清底数,加强分类管护。
    4.分类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典型引领,梯次推进乡村振兴。经济发展优势明显、均衡发展水平靠前的邵东市、新邵县、武冈市作为引领区,力争率先突破,支持武冈市率先打造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区;经济发展基础较好、均衡发展水平中上的双清区、大祥区、北塔区作为正常推进区,平稳有序推进;其他县作为攻坚区,把脱贫攻坚中好的机制、好的做法整合过渡到乡村振兴上来,确保如期实现乡村全面振兴。2021年,在全市创建167个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
    5.健全防止返贫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加强行业部门数据共享和对接,全面建立防贫监测大数据平台。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监测预警体系和基层主动发现机制,实行分层分类帮扶。持续跟踪易返贫致贫人口收支变动、“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继续精准施策,因人因户及时制定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现象。对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帮助发展产业、参与就业,着力提高内生发展能力;对脱贫人口中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对易地搬迁户,着力完善安置区公共服务和配套基础设施,进一步强化安置区社区管理服务,因地制宜在搬迁地发展产业,确保搬迁户至少有1项增收产业。
    三、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
    6.坚定不移抓好粮食生产。把粮食生产摆在“三农”工作首要位置,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确保粮食播种面积、产量稳定。坚决遏制耕地抛荒撂荒,实施粮食奖补与治理耕地抛荒撂荒挂钩政策,压实耕地抛荒治理属地责任。大力实施专业化集中育秧,在双季稻优势区发展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30万亩以上。稳定双季稻面积,突出抓好早稻生产,确保早稻面积稳定在168万亩以上。增加旱粮面积,发展玉米、红薯、大豆等旱地作物间作套种,确保全市玉米面积突破80万亩。对严格管控区不适合种植水稻的耕地,引导种植饲料用粮、工业用粮和旱杂粮,增加大口径粮食生产。补划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落实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建设,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升粮食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加强粮食关键技术集成组装和示范推广,推广以产定苗、以苗定肥,促进粮食大面积均衡增产。加强粮食生产示范片建设,每个产粮大县建设1个以上万亩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推进“一企一片一种”优质口粮供应基地建设,发展高档优质稻。继续实施“做优做强湘米产业工程”行动,推广米质达到国标二等以上的高档优质中晚稻品种,力争今年高档优质中晚稻生产面积200万亩以上。深入推进优质粮油工程。优化重要农资供应服务。落实粮食收储制度改革,优化“先检后收”制度,完善地方临储收购、企业社会责任储备机制,提升粮食收储调控和应急保障能力。开展粮食节约行动,减少生产、流通、加工、存储、消费环节损耗浪费。 
    7.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科学划定各类空间管控边界,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坚决守住641万亩耕地红线。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和违背自然规律绿化造林、挖湖造景,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特别是水稻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蔬菜、油菜等农产品生产。明确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同的管制目标和管制强度,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加强和改进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和监管,绝不允许搞占优补劣、占水地补旱地。健全耕地数量和质量监测监管机制,加强耕地保护督察和执法监察,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杜绝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巩固“大棚房”清理整治成果。
    8.稳步增强粮食生产能力。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保护区为重点区域,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健全管护机制,2021年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高标准农田53.98万亩。抓好农田集中整治,加强机耕道修建,继续实施果菜茶田土宜机化改造。推进设施农业产业片、“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灌区现代化提质改造,加快犬木塘水库工程建设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进度。抓好防汛抗旱和农业防灾减灾。
    9.努力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加快补齐水稻机插机抛和稻谷烘干、设施农业及茶叶、林果、畜禽机械化短板。创建一批水稻、油菜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示范乡镇。全面落实农机推广服务“331”机制,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农机作业补贴,创建一批现代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和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到2025年,全市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以上。
    四、加快推进乡村产业发展
    10.发展壮大农业优势特色百亿产业。大力发展精细农业,打造“六大强农”行动升级版,打造一批以精细农业为特色的优质农副产品供应示范基地,每个县市区建成1个以上省级优质农副产品供应基地。加快茶叶、油茶、油菜、水果、中药材、楠竹、草食畜牧、蔬菜、家禽、水产等十大特色农业百亿产业建设步伐。坚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快设施农业蔬菜基地建设。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调优农业种养结构。2021年重点推进中药材、茶油、油菜、水果等4大特色产业扩面提质增效,优化“一县一特”“一特一片”布局。到2025年,中药材产业产值突破200亿元,水果、蔬菜产业产值突破150亿元,茶叶、油茶、楠竹、草食畜牧产业产值突破100亿元。
    11.加快恢复生猪产能。全面落实生猪产能恢复扶持政策,巩固生猪生产恢复良好势头。积极开展非洲猪瘟无疫区建设,继续严把非洲猪瘟防控关。加快纯种能繁母猪、优质二元母猪发展,确保今年底实现优质母猪自给率达到80%。开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示范创建,加快实施生猪养殖设施改造,力争2021年年出栏生猪1万头以上的养殖场基本实现养殖全程机械化。支持新五丰、新希望、大北农、江西正邦等大型生猪养殖企业在我市延伸产业链条,推进养宰加销一体化,打造一批全产业链产值在10亿元以上、养宰加销10万头以上的养殖大户和大型企业。
    12.积极打造种业大市。依托市农科院、雪峰种业组建种业创新研发中心,推进种业创新。加强邵阳种子资源库建设,今年建立各类农产品种质资源保护基地10个,保护种质资源5000份以上,重点抓好邵阳无籽西瓜、东山猪、洞口蜜桔、新宁脐橙、武冈铜鹅、隆回金银花和龙牙百合、邵东黄花菜、新邵桂丁茶、城步峒茶、舜皇山野生茶、绥宁青钱柳、宝庆朝天椒等种质资源的保护与利用。提升邵东市中药材、邵阳市西甜瓜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水平,打造全国西甜瓜制种第一大市。开展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用好刘少军院士工作室暨湖南师范大学鱼类健康养殖科研基地、隆回县羊古坳超级稻高产攻关科研基地和邹学校院士工作站辣椒科研基地、邵阳学院等科研资源,加强生物种业关键性技术研发和应用攻关,培育更多全国全省叫得响的优质品种。实施新一轮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和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加快牛冷冻精液品改技术推广,建好市农科院无病毒柑橘种苗基地,推进绥宁、武冈2个国家级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县建设,发展杂交水稻制种面积10万亩。
    13.培育特色农产品品牌。完善农业品牌建设规划,积极融入全省农产品品牌发展战略,实现市级区域公用品牌“邵阳红”和县级区域公用品牌全面覆盖。建立“邵阳红”品牌共建共享机制,推行质量标准、品牌管理、宣传推介、包装标识、营销模式“五统一”。适时评审发布“邵阳红”目录产品,支持“邵阳红”形象店建设,打造消费帮扶“邵阳红”专馆、专区、专柜,推进“邵阳红”电子商务平台、新媒体平台建设,推动“邵阳红”优质农产品进入全国市场。持续开展“邵阳红”优质农产品公用品牌文化与产品“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军营、进邵商”活动,充分发挥邵阳学院品牌研究院人才和智库作用。继续抓好“崀山脐橙”全省片区公用品牌建设,支持洞口雪峰蜜桔、隆回金银花和龙牙百合、邵东玉竹和黄花菜、邵阳县油茶、武冈铜鹅、城步南山奶业、绥宁青钱柳等“一县一特”区域公用品牌和地方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支持市场主体创建知名农业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支持邵东黄花菜产业和隆回辣椒产业发展壮大,重塑邵东市“中国黄花菜之乡”和隆回县“三辣之乡”美誉。开展农产品“两品一标”认证,抓好标准化生产。2021年“两品一标”有效产品达到300个以上。
    14.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依托乡村特色优势资源,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把产业链主体留在县域,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实施农产品加工提升行动,引进大企业、大集团,实施一批对产业上下游发展有辐射带动效应的优质项目。组织民营企业参与“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社会资本全产业链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培育标杆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国家和省级龙头企业,引导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到2025年新增国家级龙头企业5家以上、省级龙头企业50家以上、市级龙头企业100家以上。鼓励农产品加工科研机构和企业对接,加速成果转化和加工企业技术升级。实施农业产业园区提档升级行动,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园,到2025年,力争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以上、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0个以上、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50个以上。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行动,建设一批休闲观光区、乡村民宿、农耕体验、农事研学、康养基地,到2025年新增省级休闲农业集聚发展示范村5个以上、中国美丽休闲乡村5个以上,新增国家、省级五星级休闲农庄10个、20个以上。
    五、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15.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因地制宜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2021年基本完成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明确村庄布局分类。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2022年底前实现城镇开发边界外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规划应编尽编。加强村庄风貌引导,保护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不搞大拆大建。处理好农村宅基地改革管理和村庄规划的关系,引导农民参与规划编制和科学合理建房,避免出现规划与执行“两张皮”现象。按照规划有序开展各项建设,严肃查处违规乱建行为。完善建设标准和规范,提高农房设计水平和建设质量。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上楼,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16.完善乡村公共基础设施。以交通、电力、水利、通信等设施建设为重点,着力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逐渐形成布局合理、城乡互通的基础设施体系。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重点建设旅游路、资源产业路和乡镇提质路,所有通乡镇公路要达到三级或以上标准,完善农村公路安防设施,全面实施路长制,落实管养主体责任,2021年完成农村公路新改建200公里、安防工程200公里。加强防洪、灌溉等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实施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完善农村水价水费形成机制和工程长效运营机制,2021年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50处,巩固和新增农村自来水供水人口3万人以上,到2025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3.8%以上。实施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推动农村用电达标,到2025年新改扩35千伏及以上变电站90座,新架设输电线路700千米。推进燃气下乡,支持建设安全可靠的乡村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发展农村生物质能源。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推动农村千兆光网、第五代移动通信(5G)、移动物联网与城市同步规划建设。发展智慧农业,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完善农业气象综合监测网络,提升农业气象灾害防范能力。加强乡村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加强村级客运站点、文化体育、公共照明等服务设施建设。
    17.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2021年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改(新)建6万户,新建公厕70座,一类、二类、三类县市区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分别达到100%、90%、80%,到2025年基本普及无害化卫生厕所。统筹农村改厕和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2021年建设乡镇污水处理厂32个,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以上,基本消除较大面积黑臭水体,基本实现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全覆盖。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源头分类减量、资源化处理利用,推广“一村一站一员”垃圾分类回收处理模式,所有行政村都建成再生资源回收站。推广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治理模式,到2025年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探索建立区域性终端处置设施,建成新邵、邵东等垃圾焚烧发电厂。贯彻落实《邵阳市乡村清洁条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设施管护机制。推进宜居农房建设试点,3年内完成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善市、县领导联点美丽乡村建设机制,实施第六轮100个市级美丽乡村办点示范村建设。
    18.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统筹县域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基本农田、生态保护、城镇开发、村落分布等空间布局,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将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实现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探索推进扩权强镇,规划建设一批重点镇。加大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力度,培育发展城乡产业协同发展重点乡村。加快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体系,实施“快递进村”工程。完善农村生活服务业支持政策,发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网点,推动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发展,满足农村居民消费升级需要,吸引城市居民下乡消费。
    19.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县乡村统筹,加快推进县乡村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支持建设城乡学校共同体,完善农村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基本实现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2021年完成8所芙蓉学校建设。办好职业教育,县市区集中办好中职教育,市本级重点办好高职教育,新申办一所高职院校。面向农民就业创业需求,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与技能培训,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基地。加快邵阳学院、邵阳职业技术学院涉农学科专业建设力度。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提升县级疾控机构应对重大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提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健康管理水平,2021年完成乡镇卫生院修缮提质改造建设项目20个,建立三级医院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机制,提升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加强农村妇幼、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推进中医药服务基层全覆盖。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落实困难群众参保资助政策。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推进城乡低保制度统筹发展,逐步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质量。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推动村级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推进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提高乡村公共文化设施现代化水平,持续推进农村基层综合型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基层文化队伍人才培训计划,高质量开展各类文艺文化下乡惠民活动。建强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实施“家门口十小”示范工程。深化基层一门式公共服务建设。
    六、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
    20.大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着力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每年新增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市级示范家庭农场60个。支持由供销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牵头,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一批区域性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鼓励各类服务主体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开展社会化服务。加快健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标准生产,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标准“领跑者”。
    21.积极推动开放强农。围绕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新高地,大力推进开放强农行动。充分利用扶贫832平台和优质农产品展示展销服务中心等平台,引导市内外采购商与各县市区产地精准对接。支持优质农产品入驻电商平台销售,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引导优质农产品企业进驻城市开设品牌旗舰店、专营店和专柜。实施农副产品对接粤港澳工程,举办邵阳名优农产品进东盟活动。
    22.着力打造特色小镇。实施特色小镇建设行动,把特色小镇建设成为城乡融合发展的新支点。支持特色小镇引进优秀小镇运营方和特色产业链配套企业,鼓励开展结对联创。加强制度创新、激励约束和规范管理,建设一批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活、形态小而美、体制活而新的特色工业小镇、特色生态文旅小镇和特色现代农业小镇。“十四五”期间,每个县市区打造3个以上示范带动明显的农业特色小镇,建成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10个以上。
    23.强化现代农业科技和人才支撑。深入实施科技强农行动,推进科技支撑农业优势特色百亿产业计划,多途径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星创天地、农业试验示范基地等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加快创新基地平台提质升级,加快先进适用技术集成创新与推广应用。推进益农信息社提质改造行动、农业物联网示范工程、智慧农场建设,支持邵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建设,尽快建成科技创新和推广示范基地。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行动,吸引更多人才投身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依托科技专家服务团带动千名科技人员服务农业农村发展,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每年培训高素质农民1万名,培养发展一批“土专家”“田秀才”和“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吸引城市各方面人才到农村创业创新,参与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建设。
    24.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全面落实长江十年禁渔令,持续抓好退捕渔民就业安置保障工作,健全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深入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发展,加强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绿色补偿制度试点县、产业化试点县建设。实施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行动。持续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发展种养融合、稻渔综合种养、大水体生态养殖、林下经济。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强化河湖长制。实行林长制。深入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持续推进生态廊道建设。
    25.加强农业安全建设。强化动物防疫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体系建设,提升防控能力。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加强全程全面标准化生产与质量控制,深化农产品“身份证”管理,大力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开展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持续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全面启动农村闲置沼气工程处置工作。
    七、着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26.扎实抓好稳岗就业。健全统筹城乡的就业政策和服务体系,抓好就业创业服务,着力提升农民工资性收入。加强线上公共就业服务,推广“湘就业”“邵阳就业”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发布岗位信息。充分发挥驻外机构和邵阳商会等作用,收集和发布省内外用工需求信息,引导农民工外出就业。巩固完善各类经济园区及沿海地区劳务协作关系,协同建立稳定就业输出渠道,拓展海外劳务输出。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和校企合作培训,探索建立线上培训机制,提升农民就业能力。鼓励支持县市区建立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多渠道吸引本土人才回乡创业,带动农民就业增收。
    27.深化农产品产销对接。加快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推进田头小型仓储保鲜冷链设施、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市级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增强农产品保鲜能力。打通采收、加工、物流和销售供应链,降低农业生产经营成本,提高农业生产效益,着力提升农民经营性收入。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积极参加农业博览会,充分展示展销邵阳优质农产品。推动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向农村市场拓展。
    28.盘活用好农村资源要素。鼓励农民以“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模式参与分红,增加财产性收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股份享受集体资产收益。深入推进“千企帮村万社联户”行动,促进村企(社)对接,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和专业合作社引领作用,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构建关联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引导农户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
    29.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围绕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落实涉农企业税收减免、阶段性缓缴费用、还贷期限延长、放宽贷款担保等支持政策。加大粮食生产扶持补贴力度,重点对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种粮专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扶持补贴。调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农村低保救助水平。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适当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八、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30.进一步健全乡村振兴工作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和省实施办法,坚持市县乡村书记抓乡村振兴,健全市县乡抓落实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将脱贫攻坚工作中形成的组织推动、要素保障、政策支持、协作帮扶、考核督导等工作机制,根据实际需要运用到推进乡村振兴。县级党委要定期研究乡村振兴工作。县委书记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建立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市县级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都要确定联系点。开展县乡村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轮训。将乡村人才振兴纳入党委人才工作总体部署,健全适合乡村特点的人才培养机制,强化人才服务乡村激励约束。加快建设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选派优秀干部到乡村振兴一线岗位,把乡村振兴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广阔舞台,注重提拔在艰苦地区、关键岗位工作表现突出的干部。
    31.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县市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市区委书记担任,成员由党委和政府有关负责人以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出台重要涉农政策要征求同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并进行备案。各地要围绕“五大振兴”目标任务,设立由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领导的专项小组或工作专班,建立落实台账,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促检查等职能,每年分解“三农”工作重点任务,落实到各责任部门,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加强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
    32.强化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持续抓党建促乡村振兴。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坚持和完善向重点乡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制度。增强农村党组织推动发展的能力,按照“消除空壳村、提升薄弱村、壮大一般村、做强富裕村”的思路,制定并落实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规划和措施,加强业务指导,实施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三年行动,2021年推动1000个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加大在优秀农村青年中发展党员力度,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激励关怀,提高工资补助待遇,改善工作生活条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和村务公开“阳光工程”。
    33.不断深化农村改革。巩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流转和风险防控。落实盘活农村存量用地政策,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优先保障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用地。规范开展房地一体宅基地日常登记颁证工作,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加强宅基地管理,加快建立宅基地和农房建设联审联办制度。深化农商银行改革,推动农村金融回归本源。支持邵阳金融机构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全面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能力。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健全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水资源资产化改革。
    34.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投入保障。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逐年提高土地出让收入支持乡村振兴的比例,2021年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占比达到30%,且计提数不低于土地出让收入的4%,确保到“十四五”期末分别达到50%以上、不低于8%。进一步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发挥财政投入的引领作用,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扩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项目,撬动金融资本、社会力量参与,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继续发挥再贷款作用,鼓励银行机构加大涉农贷款投放。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在业务范围内为脱贫县乡村振兴提供中长期信贷支持。持续提高农业保险的保障水平,拓宽财政补贴险种,开发特色农产品保险,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加大多层次资本市场对脱贫县的支持力度。因地制宜推动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充分发挥农业信贷担保职能,提高农业信贷担保规模。
    35.推进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村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结合建党100周年,弘扬红色基因,开展红色教育。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全市所有乡村建立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广泛开展农村道德评议,推广积分制,选树一批农村道德典型。深化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2021年县级以上文明村、镇分别达70%、60%以上。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管好用好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乡村少年宫、文体广场等公共服务阵地。依法打击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和向未成年人传教。 
    36.持续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加强“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多网合一”。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巩固提升“一村一辅警”工程。推进乡村社会治理智能化,加强城乡末端感知系统建设。建设法治乡村,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开展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创建工作,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培育农村学法示范户。开展平安乡村创建,建立健全农村地区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发挥乡村德治作用。加强县乡村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体系建设,完善“一村一微型消防站”机制,做好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隐患等重大事件的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
    37.大力推动乡村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群众身边延伸,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压实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深化“廉洁乡镇(街道)”“廉洁村(社区)”建设。织密基层监督网络,选优配强村支部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深化拓展“互联网+监督”平台,发挥“微信监督服务群”作用。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专项巡察,推进巡察村(社区)全覆盖。坚决惩治侵害农民利益的腐败行为,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贪污侵占、雁过拔毛、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
    38.完善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各县市区、乡镇党委和政府每年向上级党委和政府报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对县市区、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加强考核结果应用,注重提拔使用乡村振兴实绩突出的党政领导干部。对考核排名落后、履职不力的县市区、乡镇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建立常态化约谈机制。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强化乡村振兴督查,创新完善督查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政策举措落实落地。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 乘势而上、埋头苦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努力开创“三农”工作新局面,确保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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