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下午,县直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一起非法运输销售液化石油气案件。
经查,该运输车辆及驾驶人均无危险货物运输资格证,也不具有燃气经营资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涉嫌违法犯罪。执法人员当场对液化气钢瓶进行了暂扣,并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