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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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作者:县应急管理局 更新时间: 2023-07-01 10:20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加挂规划财务股牌子)
    联系电话:3608028;主任:曾惠文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秘、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公务接待、局机关网站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二)应急指挥中心(加挂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股牌子)
    联系电话:3606857;主任:何良栋
    承担应急值守、机关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权限内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实施细则(办法),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负责做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统筹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新邵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县应对灾害指挥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
    (三)救灾减灾和物资保障股
    联系电话:3606987;负责人:何颖
    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灾情报告、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省、市下达和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四)防汛抗旱股和火灾防治管理股
    联系电话:3606897;股长:杨初成
    贯彻落实消防地方性法规。指导城镇、农村、森林和草地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地方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矿山安全监督和地震管理股
    联系电话:3606927;负责人:李亚祥
    负责权限内矿山(含尾矿库、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
    (六)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
    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联系电话:3606927;负责人:朱德修
    (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
    负责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县内危险化学品登记,负责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联系电话:3606957;负责人:郭  鑫
    (八)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和调查评估股
     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依法承担权限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3606967;股长:刘汶
     (九)政策法规股
    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联系电话:3699099;负责人:吴国力
    (十)政工室
     负责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所属单位领导班子的管理、考核工作。指导全县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联系电话:3605697;主任:刘烨烨
    二、直属机构
    (一)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联系电话:3699099;大队长:周炬纬
     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应急管理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应急管理执法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管理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以新邵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名义实行统一执法。
     (二)应急救援中心
     联系电话:3606987;负责人:何颖
     负责应急值守、值班工作,协助参与应急物资准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的事务性工作,参与全县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参与地方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参与水旱灾害营救救援工作,负责救援设备保管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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