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5日10时30分,湖南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八〇〇坑口V8-590中段车场休息硐室发生一起职工猝死事件。事发后,根据省市领导要求,2023年5月8日,县安委会成立由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总工会、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太芝庙镇人民政府相关人员组成的“5·5”猝死事件核查组,并邀请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和矿山方面有关专家参与事件核查。核查组依据调查处理程序,经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清了事件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该事件是一起猝死事件,非生产安全事故。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安监总厅统计〔2016〕80号)的规定,现对该起事故提出统计核销建议,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从2023年5月18日起至2023年5月24日。公示期间,对公示的该统计核销建议有异议、意见的,请来电反映。如公示期内无异议、意见,我局将按程序报市应急管理局备案并申请予以统计核销。
受理人:刘汶;联系电话:3608028
新邵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