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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人民政府关于邵阳市新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综合利用项目招商公告
来源:新邵县 作者:新邵县 更新时间: 2020-10-27 08:59

新邵县人民政府

关于邵阳市新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

综合利用项目招商公告

新政公〔2020134

为配套邵阳市新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新邵县人民政府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商投资建设邵阳市新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投资:约7000万元人民币。

2、项目选址及用地面积:项目选址位于新邵县塘口工业园片区,根据炉渣实际供应情况,确定该项目用地面积约30亩。

3、建设内容:该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0000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6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主要包括预处理车间、环保砖生产车间及综合楼等土建工程建设,以及项目区内道路及场地硬化、给排水、供配电、绿化、消防等配套工程建设。

4、建设周期及运营周期:在20211230日前竣工投产,炉渣综合利用项目运营周期与邵阳市新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时间同步。

5、供地条件:

1)项目用地为净地出让。

2)供地时间:在签订招商引资合同书之日起5个月以内供地。

3)供地价格:由新邵经开区按政策确定用地价格,依法供地。

6、炉渣价格:以湖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近三年炉渣均价为基准价,报价上浮不得超过均价的20%

7、合作方式:

投资方须在新邵县行政区域内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所产生的税费在新邵县缴纳,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8、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在招商引资合作书中予以明确。

二、招商报名须知

1、报名申请人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以下资格和业绩要求:

1)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报名,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提供本公司在湖南省内建设、运营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的相关资料。

3)报名诚意金银行凭证。

以上所有资料须真实、齐全、有效,需年审的证照须年审合格,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报名诚意金

1)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人,在20201121730以前,将报名诚意金人民币500万元汇入招商指定账户,账户名:新邵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邵大新街分理处,帐号:43001550165050000500,凭银行汇缴凭证到新邵县商务局开具非税收入票据。报名诚意金在招商报名、评选期间不计利息。

2)经评审未确定为投资方的报名诚意金在10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报名申请人;按程序确定为投资方的报名诚意金在10个工作日内退还400万元,其余100万元转为履约保证金。如因投资方原因项目不能按时投产,该履约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若项目按时建成投产运营,则履约保证金转为当年度的炉渣购买款。

3、报名时间:20201027日至2020112(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每天8: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以后不再受理。

4、报名地点

新邵县商务局

5、联系人及电话

刘崇高  18166102160

潘天虹  13517395172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新邵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7、特别告知事项

1)本项目报名截止期限内,由报名单位对项目进行综合分析,提交项目的投资建设可行性方案。

2)如多个报名人具备报名条件,由新邵县人民政府组织招商评选小组进行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确定投资方。投资方与新邵经开区、邵阳市新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签订招商引资合同书。

3)建成投产后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标准。

                        新邵县人民政府

                        202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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