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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邵县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更新时间: 2019-01-11 10:50

新政发〔2018〕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邵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部、严塘镇白水洞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局、各直属机构:

《新邵县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新邵县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6日

新邵县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方案

为顺利开展我县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简称“三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18〕1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按照国家和湖南省统一标准,在全县范围内利用遥感、测绘、地理信息、互联网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全面掌握全县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工矿仓储、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地类分布及利用状况;细化耕地调查,全面掌握耕地数量、质量、分布和构成;开展低效闲器土地调查,全面摸清城镇及开发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建立集影像、地类、范围、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健全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和全天候、全覆盖遥感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二、实施步骤

    第三次国土调查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实行“内-外-内”调查组织模式:省级统一建设初始库,市县级开展全野外核查,县市省逐级建设国土数据库。

(一)全面动员部署。2018年12月底前,县、乡镇、村层层部署,出台方案,开展宣传动员,全面落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

(二)全面开展调查。2019年6月前,充分应用1∶2000基础数据,全面推进国土调查初始库及工作底图生产、外业调查、数据库建设等具体调查工作。

(三)汇总整理数据。2019年下半年,完成全县调查成果整理、数据更新、成果核查、成果汇总等工作,形成全县第三次国土调查基本数据。

(四)发布应用成果。2020年,完成成果验收,发布调查成果,建立完善数据管理与应用系统。

三、工作职责

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县国土资源局  负责县级三调工作具体组织实施;承担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和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负责县级三调工作方案、技术方案的制定和软硬件设备的采购;负责各阶段调查成果及最终成果的自查;指导各乡镇国土所全程参与外业调查、数据库建设及成果检查验收。

县财政局  负责做好调查经费和物资保障工作。

    县发改局  负责做好与国土调查相关的项目立项服务工作;配合国土部门开展开发区土地利用专项调查和重大产业用地调查工作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县统计局  协助做好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

县农业局 负责提供农用地分等定级评价成果、草地资源清查和确权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国有农垦土地确权登记成果等资料。

县林业局 结合县级三调工作着力核准查清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边界范围;负责提供公益林分布图、2016年公益林统计数据、湿地划定、森林公园数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权登记等资料。

县环保局  结合县级三调工作着力核准查饮用水源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的边界范围;负责提供最新的水环境功能区划、生态保护规划、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生态红线数据等资料。

县水利局 负责提供最新的水功能区划、水系图、水利普查、水域普查、河流普查、河湖划界资料及河流、湖泊水质等资料。

县民政局 负责做好行政区域界线、地名地址确认工作;负责提供地名普查资料、民政勘界成果、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批复文件、最新的行政区划图等资料。

县住建局  协助做好城镇村庄内部细化调查工作;负责提供城镇村规划数据资料、城市开发边界划定成果数据等资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成立新邵县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解决调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国土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调查机构,负责本辖区调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加强经费保障。县财政将第三次国土调查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本次国土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强宣传发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介,广泛深入宣传开展第三次国土调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任务,做到家喻户晓,为调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严格质量管控。建立“全员培训、持证上岗”制度,严选技术队伍。建立项目监理制度,严格过程监管和质量管控,落实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度。注重新技术手段应用,着力提高成果质量和工作效率。

(五)确保成果真实。要把真实准确作为调查的生命线。对生态保护红线与永久基本农田存在交织重叠的,三调必须反映国土空间真实状况;耕地、林地、草地之间在地籍登记上存在交叉的,要根据过去5年的实际情况反映地类的真实状况;湿地要按照新的标准来掌握;国土真实状况与原地籍调查登记不一致的,首先要真实反映,确定合理性,合理的可按照程序予以变更,不合理的要恢复原用途。

(六)严肃工作纪律。落实保密要求,严格保护涉密资料和数据。要按时、客观、全面报送调查数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调查数据。

(七)实行有效奖惩。要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将三调纳入县人民政府对各乡镇、部门的绩效考核、督查督导内容,对未及时完成工作任务或成果质量被通报批评的,酌情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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