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发掘和选拔优秀青年干部到共青团的工作岗位锻炼,激发全县年轻干部的整体活力,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务员公开招考1名干部到团县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人数 共青团新邵县委干部1名
报名条件 具有新邵县公务员身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一定的实践经验、组织协调能力,有全局观念,能吃苦耐劳,团结同志,为人正直。 具有一年以上的公务员工作经历,选调生可适当放宽。
年龄要求:1982年12月31日后出生。
学历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身体条件要求:身体健康。
选拔程序
报名符合以上条件者于2008年5月12日至18日到团县委办公室报名。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现任职务和政治面貌证明材料、单位介绍信、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资格审查 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团县委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审查。
考试 报考职位与报考人数比例须达到1:8,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考试内容为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共青团业务知识及写作。笔试成绩向社会公布。考试时间拟定于5月底。 面试在笔试的基础上进行,按拟选拔职位人数的1:5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主要测试拟候选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通知本人。面试时间拟定于5月底或6月初。
考察 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的前3名为考察对象,由县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进行综合考察、考核。 讨论决定拟任人员。县委组织部根据考察结果研究提出任用建议,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决定。 试用。拟任人选试用3个月后,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联系电话:0739—3608701 3661231
中共新邵县委组织部 共青团新邵县委 二00八年五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