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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操作规程

 

   为了进一步规范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工作,根椐《新邵县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管理办法》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经费来源的组成 
   县财政统发工资实行预算全额安排、优先保障、按月预拨、年终结算。

   二、工资档案的建立 
   凡纳入工资统发的单位,应填制《新邵县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统发工资审批表》(附件一)、《新邵县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统发工资人员信息表》(附件二)。经县编办审定编制、县人事局核定工资基数、县财政局分管局长审核确认后送县工资发放中心,县工资发放中心将相关资料输入微机、建立工资档案。

   三、人员及工资异动的处理 
   凡纳入工资统发的单位发生工资增(减)或人员异动,必须在当月10日前将工资增(减)或人员异动情况报送县工资发放中心,同时报送相关的合法依据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其中一份报县财政局对口支出股室,一份报县工资发放中心)。具体程序如下: 
   (—)新增人员:凭编办编制(经县财政局局长签审)、人事局进人计划、工资关系到县工资发放中心办理工资统发手续。 
   (二)调入人员:1、从统发单位调入的人员:凭编办编制(经县财政局局长签审)、人事局进人计划和工资关系到县工资发放中心办理工资统发手续。2、非统发单位调入人员:凭编办编制(经县财政局局长签审)、人事局进人计划和工资关系到县工资发放中心办理工资统发手续。 
   (三)调出人员:凭调令到县工资发放中心办理调出工资手续,然后再到人事局办理工资转出手续。 
   (四)退休人员:凭人事局的退休通知到县工资发放中心办理工资统发注销手续,再到社保站办理退休工资手续。 
   (五)在职死亡人员:凭相关资料到县工资发放中心办理注销手续后,再到财政局、人事局等相关股室办理死亡安葬费和抚恤补助金手续。 
   (六)增资人员:凭人事局的增资批复到县工资发放中心办理增资手续。 
   (七)减资人员:凭人事局的减资批复到县工资发放中心办理减资手续。

   四、代扣款项的处理 
   1、县工资发放中心不受理任何个人委托代扣任何款项。 
   2、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防洪保安资金等实行代扣代缴。相关单位要及时与县工资发放中心协调,按政策审核确认代扣款项的人员范围和代扣金额。县工资发放中心应及时将代扣各项款项划入相应部门的帐户中。

   五、款项拨付的处理 
   1、在国库代理银行--工商银行设立财政工资统发专户。 
   2、县工资发放中心应按月核算各单位应发工资总额,打印出归口股室月工资支出表及汇总表送相关支出股室,各相关支出股室审核后,据此填开经费拨款通知单送国库办。国库办根据经费拨款单将当月应发工资款项划到县工资发放中心“工资统发专户”,县工资发放中心再将应付工资款项划转到各商业金融机构“代发工资专户”。

   六、工资及津补贴发放 
   1、各代发工资商业金融机构每月在收到县工资发放中心划入的工资款项后,应按县工资发放中心微机信息指令及时将工资划入个人“工资结算”帐户。 
   2、新进工资统发人员的初始工资储蓄存折,应先由本单位(本人)到县工资发放中心指定的商业金融机构开设工资结算帐户、报送帐号到县工资发放中心。 
   3、纳入工资统发单位的干部职工凭商业金融机构发放的“工资存折(卡)”到相应的商业金融机构网点领取工资。 
   4、县财政补助的津贴补贴,根据相关政策统一安排,随工资按月发放。

   七、帐务处理 
   1、各支出股室凭县工资发放中心提供的相关“归口股室月工资支出表及汇总表”登记经费支出指标帐。 
   2、县工资发放中心凭国库办拨付工资款项凭证做借记“银行存款”、贷记“代发工资款”帐务处理;依据划转各代发工资商业金融机构帐户的凭证和代扣款项凭证做借记“代发工资款”,贷记“银行存款”和“暂存款”帐务处理;支付代扣款项时,根据商业金融机构支付凭证做借记“暂存款”,贷记“银行存款”帐务处理。 
   3、各单位根据县工资发放中心提供的单位人员工资发放明细表中的应发工资金额应作如下帐务处理:
行政单位:借记“经费支出”、贷记“拨入经费”(或预算外资金收入)。
事业单位:借记“事业支出”、贷记“财政补助收入”(或事业收入)。 
   4、县工资发放中心应建立“银行存款”、“代发工资款”、“暂存款”、“其他收入”帐户和工资支出单位指标明细帐,并按月进行登记。

   八、指标核对 
   年终决算时,县工资发放中心应编制出到单位的全年工资支出明细表送各相关支出股室核对人员经费指标,核对一致后送国库办作为与各相关支出股室进行人员经费指标结算的依据。 

   九、档案管理 
   1、县工资发放中心在每月的20日处理完工资信息后及时打印出“归口股室月工资支出汇总表”,“各银行代发工资明细表”、“月工资科目汇总表”、“归口股室月工资支出明细表”、“代扣款项明细表”、“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发放明细表”,并按月装订成册,归档保存。 
   2、对每月的所有工资信息都要拷贝备份归档保存。 
   3、对各单位的人员异动和工资调整资料按月整理装订,归档保存。 
   4、对各种帐簿凭证,按会计档案管理要求归档保存。

  附:工资统发系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