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9日)
同志们:
这次县十届纪委三次全会暨全县反腐败工作会议,是我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及市纪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研究部署今年全县反腐倡廉工作的一次重要会议。刚才,席华同志回顾总结了2007年全县反腐倡廉建设,就2008年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安排,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去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要求,紧紧围绕工作大局,突出科学发展、富民强县主题,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改革创新,在积极推进反腐倡廉惩防体系建设、强化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干部作风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坚持原则,秉公执法,扎实工作,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党风政风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县委对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是充分肯定和十分满意的。在此,我代表县委向纪检监察战线的全体干部致以亲切的问侯和衷心的感谢!向受表彰的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下面,我就如何进一步抓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反腐倡廉工作,强调四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
搞好反腐倡廉建设,是新的形势和任务向我们提出的要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推动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全县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深刻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扎实工作,以实际行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1、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迫切需要。腐败是执政党最危险的敌人,最致命的毒瘤。历史经验表明,党的执政基础最容易因腐败而削弱,执政能力最容易因腐败而降低,执政地位最容易因腐败而动摇。古今中外,因腐败问题造成人亡政息的比比皆是。我们党对反腐倡廉工作和反腐败斗争的认识历来十分清醒,态度十分坚定,一直抓得很紧。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并把反腐倡廉建设同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一起确定为党的建设的根本任务,这是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我们党只有坚持不懈地坚决反对腐败、预防腐败、惩治腐败,才能保持工人阶级先锋队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经得住执政的考验、改革开放的考验和拒腐防变的考验;才能充分发挥好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2、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构建和谐社会,必须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坚定不移地打击腐败。群众看这个社会是否和谐,不仅看党的方针政策是否代表他们的根本利益,更直观地看党员干部的作风是否端正,是否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我们知道,腐化堕落,说到底还是利益问题,一部分人凭借自身的权力,把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占为部门或个人所有,严重影响社会的公正与公平,引发公众的强烈不满,严重影响社会各阶层的和谐相处,发展到一定程度时甚至造成社会动荡,会涣散党心民心,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涣散党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影响社会政治大局的稳定。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坚持反腐倡廉的战略方针,抓住易于滋生腐败的关键环节和重要部位,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努力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制度保证;必须严肃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坚决维护党的权威,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政治保障;必须严厉惩治腐败分子,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组织保障;必须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消除社会不和谐因素,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作风保障。
3、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保持经济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反腐倡廉建设不仅是个社会问题,也是一个经济问题,它直接关系到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腐败是社会生产力的破坏力量,如果贪污、腐败盛行,经济就难以搞上去,即使搞上去了也会垮下来,而且各种的社会矛盾会越来越多。大量的历史经验和现实情况告诉我们,如果不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不把腐败问题解决好,社会就难以保持稳定,改革就难以逐步深化,经济也就难以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轻则影响一个单位、一个班子,重则危及一个系统、一条战线、一个地方,甚至会影响全局、动摇根本,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目前,全县上下正在加快推进“四做”战略,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良好的态势。要把这种好的势头保持下去,取得经济社会发展的更大成果,仍然离不开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保证作用。可以说,经济社会越发展,反腐倡廉工作的保驾护航作用越重要。对此,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认识,始终绷紧反腐倡廉这根弦,始终把反腐倡廉建设紧紧抓在手上,真正做到反腐倡廉同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准确把握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
十七大对当前的反腐败斗争形势作出了科学判断,特别是创造性地提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理念,并将反腐倡廉建设同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并列为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指出,在反腐倡廉实践中,要注意把握和体现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在反腐倡廉工作中,要坚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坚持严肃查办大案要案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相结合,坚持廉政建设与勤政建设相结合,坚持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与发挥干部主观能动性相结合。这个基本要求和“四个结合”,是我们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根本原则,必须坚决贯彻、全面落实。具体要突出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1、要深化教育效果,筑牢思想防线。古人云:“志正则众邪不生。”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堕落为腐败分子,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放松了世界观改造,背弃理想信念,思想蜕化变质。因此,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把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特别是拒腐防变教育作为第一道防线。要深入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教育,深入进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尤其要把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重要内容,继续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艰苦奋斗教育,打牢广大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同时,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改进教育方式方法,积极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家庭,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气。
2、要完善规范制度,健全约束机制。制度不完善、机制不健全、管理有漏洞是腐败滋生的重要原因。要贴紧“源头”建制度,围绕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强化制度创新、完善制度体系,提高制度的“原动力”;要贴紧“热点”建制度,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制定规范性文件;要贴紧“空当”建制度,抓住容易滋生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重点环节,逐步建立完善制度体系,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减少和杜绝违纪行为的发生。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学习制度,自觉用制度作决策、办事情。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3、要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不正之风和腐败盛行,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是有效预防腐败的关键。要认真落实党内各项监督制度,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要按照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原则,进一步合理划分、科学配置各部门内设机构的权力和职能,健全组织体制和程序规则,加强对权力行使,特别是直接掌管人财物的权力行使的规范和限制,保证干部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要有效发挥党内民主和人大、政协等党外监督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大力实施政务、厂务、村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4、要加大惩治力度,发挥威慑作用。查办违纪案件既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有效彰显我们党反对腐败坚强决心的具体体现,也是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更好地凝聚党心民心的重要措施。我们必须在加大治本力度的同时,坚定不移地查处腐败案件,树立有案必办的理念,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对腐败分子决不迁就、决不姑息。纪委监察部门要有顶住压力和承当风险的能力,要敢于碰硬,办实办准每个案件。针对目前我县已经出现的一些情况能够深入地调查、取证,掌握真实情况,查个明白,将案件办成铁案。当然,在这个过程中还必须科学地、理性地办案,不简单、不粗暴地对待当事人,努力做到使人心悦诚服。同时,要加强对重大典型案件的剖析研究,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堵塞漏洞,做到查处一起重大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
三、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关键在领导。各级领导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神圣职责,发挥好表率作用,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工作出发点,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1、要带头廉洁从政。廉洁自律是党和人民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最起码的要求,也是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道德准则。“物必自腐,而后虫生”,掌握这种生活哲理,对于各级领导干部增强党性修养的自觉性,十分重要。“民不畏我严而畏我廉”。廉洁是旗帜,廉洁是号令。只有清正廉洁,才能树威立信,凝民心,聚民力,上下齐心搞建设,谋发展。在座的大多是领导干部,如何做到廉洁自律,关键是要“戒除三种不良习气”。一戒“目空一切、惟我独尊”的不良习气,正确对待自己。一位哲人说得好,一个人最难认识的是自己,最难战胜的还是自己。人总是有优缺点的,关键是如何看待。如何正确对待自己,我认为,要坚持做到以下两点:一要摆正自己的位置。要有这样的思想境界,有了成绩,那是集体智慧的结晶,与上级的支持,同志们的努力是分不开的。不能因为有了一点成绩便自高自大,总以为自己最了不起,目无组织,胸无人民。更不能受不得半点委屈,稍不如意,便满腹牢骚,对组织不满。二要保持一颗平常心。何谓平常心?即平常人的心态,普通百姓的心理。不求非分之想,只求顺其自然,辛勤劳动走富路,安份守纪做好人,平平静静过日子,知足常乐享天年。保持这种平静坦荡的心态,有利于我们正确对待自己,心态不平衡是许多为官者翻身落马的重要原因。由于心态失衡,一些人常常会干出身败名裂的蠢事。有了平常心,就能够意识到自己能够走到领导岗位,离不开组织上的关心爱护和同志们的支持帮助,就会告诫自己丝毫不能在小小成绩面前骄傲自满,更不能向组织讨价还价。这样,就会坦然对待个人的名誉与地位,善待手中的权力,始终坚持为民谋利。二戒“见利忘义”的小人习气,正确对待金钱。现在是经济社会,办企业、做生意,要讲效益、讲利益。同样,我们干事业、求发展,有时也离不开必要的物质激励。那么,对于领导干部来说,没有逐利而言。公职就是责任,是公众权力的让渡,是为了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而不是为谋利而派出的。既然选择这一职业,就应当与“发家致富,追逐谋利”相分离。要自觉做到大利远离,小利不屑一顾,大利虽很有诱惑力,但那是拿着身家性命去冒险的,而且将可能有牢狱之灾;小利虽然危险不高,但有损于干部的形象,有损于你做人的人格,会使我们的同志在老百姓当中没有份量,被人看不起。三戒“放任自流”的散漫习气,正确对待监督。我们经常说,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真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仅有规矩也不是方圆。一些领导干部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放任自流和任意专横,就是不能正确对待监督,拒绝监督,从而最终走向堕落。对监督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就是说,监督是对正确行使权力的一种保护,是对不正确行使权力的一种防范和矫正,也是对滥用权力的一种惩治;而不是对领导干部的不信任,也不是对工作的不支持,更不是有意“找岔子”、“挑毛病”、“无事生非”。毛泽东同志曾引用魏征谏言:兼听则明,偏听则暗,意在告诫各级领导:要耳听八方,广纳谏言,不要偏听偏信,独断专行。兼听,对一个领导者来说,既体现执政能力,又反映执政水平。尤其对逆耳之言,更要虚心听,耐住性子听。俗话说,忠言逆耳利于行。往往逆耳之言,才是来自群众肺腑的真话。只有听到真话,才能真正代表民意,作出正确决断与决策,减少随意性、盲目性,避免工作上瞎指挥,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2、要带头勤政为民。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核心问题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只有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我们党才能无往而不胜。”人民是主人。我们当干部的都是公仆,服务人民是所有人民公仆不可推卸的天职。如果一个领导干部不能对自己的角色作出这样的定位,甚至颠倒了主仆关系,那就是犯了一个根本性的错误,就不可能是一个称职的干部,迟早要被人民群众抛弃。因此,作为人民公仆,必须始终把勤政为民作为自己的天职,时刻做到三条:第一条就是思想上要视人民群众为父母。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执政掌权的第一责任就是为人民服务、为人民造福,必须心里时刻装着群众,把群众情绪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要像孝敬父母一样,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第二条就是工作上要一切为了人民群众。要处处从群众的需要出发思考问题,从群众的利益出发决策和行动,始终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政治上代表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始终把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第三条就是时时刻刻牵挂人民群众的冷暖。要解决好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吃、穿、住、行、生、老、病、死、文化、教育、安全等实际问题,使人民群众的生活得到改善,家家户户安居乐业,过上好日子,特别要注意关心社会困难群体,积极主动地帮助他们排忧解难,使他们都能享受到改革开发和经济发展的成果,真正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3、要带头真抓实干。实现新邵加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各级领导干部既需要廉洁从政、两袖清风,也需要勤政务实,干事创业。面对各地竞相发展的逼人态势,各级领导干部都要进一步坚定信心和决心,咬定青山不放松,扑下身子抓落实,通过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进一步在全县形成谋实策、办实事、求实效的良好氛围。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大力支持和鼓励广大干部锐意改革、大胆创新,激励和保护干部知难而进、干事创业,要格外关注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努力工作的干部,格外关注埋头苦干、默默奉献、注重为长远发展打基础的干部。要严格区分一般错误和违纪违法的界限,严格区分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出现的失误和违纪违法的界限,及时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同志澄清是非,使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把广大干部的工作热情和内在动力充分调动起来,使大家全力以赴干事创业,建功立业。
4、要带头严守纪律。遵守党的纪律,首要的是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和中央的权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中央和省、市委、县委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做到“六个决不允许”: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对上级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以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党员遵守政治纪律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坚决纠正,确保政治纪律的严肃性。
四、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的组织领导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是全党面临的一项长期而重大的政治任务。全县各级各部门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定不移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开创我县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
1、要切实形成反腐倡廉的工作合力。反腐倡廉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项战略任务,需要全党参与、全民参与,需要协同联动、共同努力。党内与党外、纵向与横向、机关与基层、整体与个体,都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才能把风气搞正,把廉政搞好。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确保任务落到实处。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党章赋予的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加大责任追究和案件查办;各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要同心协力,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健全落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和支持”的反腐倡廉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2、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党风廉政建设中一项带有长期性、根本性和全局性的重要政治制度。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敢于负责,善于负责,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班子成员要实行“一岗双责”,具体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责任制考核的机制和办法,建立更为合理、便于操作的责任考核评价体系,把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严格按照“落实责任下管一级,追究责任上追一级”的原则,切实强化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对那些履行职责不力、失职渎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恶性事件的,扰乱经济秩序、影响发展环境的,违纪违法谋取私利的,都要坚决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及有关领导的责任,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3、要务必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任,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树立纪律严明的机关形象、团结战斗的队伍形象、勤政廉洁的干部形象,认真履行职责,严肃查办各类违法违纪案件。各级党政组织要积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帮助他们排除工作阻力,当好他们的坚强后盾。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执纪能力,在案件办理中要敢说真话,敢说实话,敢说公道话;要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秉公执纪,敢于碰硬,以过硬的素质、优良的作风、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同志们,抓好反腐倡廉建设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把我县反腐倡廉建设全面推向深入,为推进新邵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