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问题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这是我们党深刻观察历史和现实得出的一个科学结论。十三届届四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全党的一件大事来抓,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严惩了一批腐败分子,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重大成效,有力地维护和促进了我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一些深层次问题也会逐步显现,暴露出一些新问题、新情况、新特点,腐败的手段越来越高明,查处的违纪金额越来越大,职位越来越高,涉及的范围越来越广。当前腐败易发多发部位主要体现在七个方面:
一、“买官卖官”屡见不鲜。今年元月,中央纪委和中央组织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一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典型案件。四川省财政厅投资处原处长雷应全、黑龙江省鸡西市教育局原党委书记刘振树、山西省临汾市公安局原局长邵建伟、山西省翼城县原县委书记武保安、云南省德宏州梁河县原副县长尹黎明、河北省邯郸市魏县刘二海等人,分别因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搞非组织活动”被查处。从近几年查处的“跑官卖官”的大量典型案件来看,“跑官要官”的“小人”已不是一个小数目,是当前腐败易发多发部位,甚至在某些贪官主政的地区已经演化成为一种恶劣的政治生态灾难。如马德主政的黑龙江绥化地区、武保安主政的山西省翼城县,各部门、各单位的“一把手”几乎都因买官卖官、行贿受贿“全军覆没”。前不久,中纪委和中组部通报的陕西省商洛市委原常委、商州区委书记张改萍在担任商洛地委委员、商州市委书记,商洛市委常委、商州区委书记期间,从2000年11月至2005年9月,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晋升职务、调动工作方面谋取利益,先后收受商州区教育局原局长陈某、柞水县原副县长陈某等28人贿赂共计106.9万元。
二、医疗领域高额回扣盛行。医疗领域腐败问题表现尤为突出。一些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以回扣等商业贿赂为手段,向医疗机构大量推销,包括推销不少质次价高甚至假冒伪劣药品和医疗器械,导致医药服务价格不断攀升,直接损害广大患者的利益;而一些医务人员为获得回扣、提成,滥用某些药品和高值耗材,既损害患者健康,又加重患者经济负担;特别是某些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也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和医疗器械采购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滋生了腐败和经济犯罪。最近曝光的四川省自贡市第一医院“成建制”收受贿赂的丑闻,就是全国多起类似案例的典型案例。从1999年到2005年,该医院上至院长,下至副院长、药剂科科长、设备科科长、总务处处长,共有16名工作人员,利用采购药品、医疗设备及基建之机,涉嫌收受贿赂,违法违纪金额达500余万元。我市近年来查处的房县人民医院、东风总医院原主要负责人违纪违法案,均存在当事人利用职权收受商业贿赂的问题。
三、工程领域是职务犯罪的高发地带。工程建设领域曾经是腐败的重灾区。一些地方交通、建设部门主管官员纷纷违法犯罪、前“腐”后继,特别像成克杰、李玉书等这样的大贪官,均插手工程建设收受巨额回扣。最近,安徽省交通厅原厅长王兴尧涉嫌利用职权受贿13万元、有80万元巨额资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等问题,被司法机关依法查处。工程招投标领域存在着重重黑幕:非法挂靠揽工程、肢解项目分利益、多头挂靠搞围标、明招暗定搞串标、低中高算搞诈标、违法分包牟暴利。随着建设工程集中招投标工作深入开展,这一领域的腐败问题有所遏制,但仍有从分散腐败向集中腐败发展之势,当事人或主管官员利用工程建设监管中的漏洞,大肆收受回扣。如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局长杨志达利用工程招标、分包、工程款拨付等,收受贿赂295万元,并有不明资产260余万元。某建设公司为了在重庆港务集团承揽建筑工程,从2003年起采取虚增工程量、虚开材料费等手段套出现金,进行系统性地行贿,上至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下至施工现场代表,数十人受贿。如我市近几年查处的原市建委副主任耿少明案、张湾区政协马贤会案及市建设局原负责人案,均涉及插手建设工程或利用工程结算之机收受巨额贿赂。
四、地价评估牵出权钱交易。在土地转让、地价评估方面收受回扣,搞权钱交易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个土地估价人员给予房产商的所谓“适当估价”,必须得到土地管理部门的认可才能生效,这个过程很容易发生权钱交易。如广州市一家房地产交易所的职员叶某,他的工作就是给某一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划定一个大致范围,房产商再依据这个估价向国家缴纳出让金。叶在1995年到2003年,先后10次接受那些急于得到“恰当估价”的用地单位或者代理商的贿赂,折合人民币70多万元。而近日查处的贵州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原局长冯爱国,利用职权涉嫌受贿达71万余元。
五、政府采购诱发掌权者的集中腐败。产品供应商为了谋求自己的最大利益,千方百计拉拢干部,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大了政府采购的风险性,使以往分散的腐败变成掌权人的集中腐败。如2004年9月苏州市进行药品政府采购,上海一家医药保健公司在这次招标中落标。在得知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副处长郑大水在增补药品招标联席会议上有发言权后,没几天,该公司一名业务代表随即打电话给郑大水并上门拜访,临走前将一个装有1万元钱的大信封放在桌子上。在郑的协助下,该公司的药品顺利地进了增补名单。
六、企业改制是国有资产流失的“出血点”。由于各地对国有产权的监督管理很不到位,一些经营很好的国有企业以超低的价格被变卖,这种情况在现实中容易发生腐败。如重庆酱油厂破产处置国有产权过程中,该厂厂长因收受购买方的贿赂,致使国有产权被“贱买贱卖”、国有资产流失的严重后果,该厂长和区商委主任受到纪检监察机关的查处,并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目前,《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以后,接受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产权基本实现了“阳光”交易,交易行为得到规范。但相对而言,国有金融债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债权的处置过程仍需加强监管。
七、资源开发和经销领域官商勾结。我国资源紧缺,资源开发与销售极易产生暴利。由于有利可图,往往导致官商勾结的现象。比如,在煤矿开采过程中,有的煤矿非法生产经营,有的超能力、超强度开采,有的私挖滥采。违法矿主之所以这样胆大妄为,常常有官员在背后充当“保护伞”。广东梅州大兴煤矿“8·7”特别重大透水事故中,曾云高、曾繁金身为公职人员却长期从事非法经营煤矿活动。无独有偶,广东省兴宁市国土资源局主任科员李振权、兴宁市煤炭工业局副局长曾锡良等人在大兴等煤矿入股分取红利,且涉嫌受贿。从近几年来全国各地查处的矿产开发事故案中,都有官商勾结的影子。
针对当前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部位,要从根本上铲除这些腐败现象,必须从以下几方面作文章:
一、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努力形成有效预防腐败长效机制。着力推进四个领域的改革:一是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为重点,以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为目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效预防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二是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三是大力稳步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加强对贷款审批、财务管理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完善内控机制,加强资金管理。四是注重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大要素市场的改革力度,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有效预防腐败。
二、完善监督机制。预防腐败,重要的是规范和制约权力。既要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又要关口前移,防范在先,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入手,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完善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尤其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上,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进行集体决策。不断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监督作用。
三、加大打击力度。人都是趋利避害的,贿赂人也不例外。在实施贿赂以前,他必然会思考这种行为可能给他带来的后果。针对贿赂人的这种心理,我们就突出做到“两点”。在惩处方面,不受外来因素影响,严格执纪执法,使腐败分子受到应有的惩处;在经济处罚方面,除了要追缴违法违纪所得以外,还应该给受贿人以严厉的经济处罚,防止出现“牺牲一个,幸福全家人”。对行贿人也应采取一定的措施加大惩处力度,让其在经济上得不偿失,提高贿赂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