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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代表建议要注重“四化”

   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批评、意见,表达了人民群众的意愿与呼声,代表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是各级国家机关和组织尊重人民民主权利、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具体体现;是坚持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实行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是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途径。因此,如何做好建议办理工作,县“一府两院”及各承办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是关键,提高认识、熟悉业务是基础,同时在整个建议办理全程工作中还要不断创新办理机制,办理工作还要特别注重“四化”。从而有效地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真正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程序更规范,方法更得当,效果更明显,代表更满意。

一、认识要深化

   1、办好代表建议是我国法律赋予的政治任务。《代表法》第十八条规定:“代表有权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关机关、组织必须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是法律赋予的一项基本权利,是人民当家作主、管理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也是畅通民主渠道,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要求的主要手段。同时,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是人民代表大会对“一府两院”工作监督的补充。因此,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实事求是、注重质量,办理好代表每一件建议,这是各承办的一项事关全局的法定义务、一种不容推卸的政治责任、一条衡量其是否依法行政的重要标尺。

   2、办好代表建议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要求。人大代表普遍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他们提出的许多建议, 经过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和论证思考,揭示了影响社会和谐的一些突出问题,具有较强的全局性、前瞻性和指导性。凡涉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的承办单位,必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把办好代表建议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行动,要通过做好办理工作,协调处理好各种矛盾和利益关系,促进本行政区域的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3、办好代表建议是坚持执政为民的窗口途径。人大代表根植于人民群众,他们的建议,集中体现了群众的要求。因此,办理代表建议的过程,就是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就是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的过程。各承办单位要落实责任制,拿出真感情,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将代表建议办好办实,着力解决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二、措施要强化

   1、要完善领导管理机制。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结果如何,关键取决于领导力度。要坚持主要领导带头办理。分管领导要做到“四个亲自”,即:亲自过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亲自研究协调处理事关全局的重要建议,亲自督促落实办理成果、亲自征求代表们的意见,亲自审核签发办结答复;要落实承办单位 “一把手”负责制。将建议办理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工作实绩目标考核内容,以强有力的奖惩措施推动建议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各承办单位要落实分工负责制;要出台办理代表建议的具体细则,明确规定办理工作中的职责划分、交办、承办、督办、总结考评等程序和内容,并对每一件建议均应明确了承办单位、办结时限、责任领导、承办具体责任人和承办联系人,形成“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工作网络,确保建议办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化。

   2、要提供人力物力保障。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必须有一定的人力和物力保障。各承办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配备专职承办人员;并对一些涉及面广、落实难度极大的代表建议,可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成立专项建议临时办理机构;对落实代表建议的一些合理支出,各承办单位要给予保障。如新邵县在去年4月召开的人大会议期间,人大代表提出“取消动物防疫费”的建议,县政府对办理此建议高度重视,在广泛走访代表,认真听取县畜牧水产局、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县政府决定,自当年6月20日起不再向农村饲养禽畜的散养户收取防疫费;对规模养殖户、专业户饲养的禽畜,猪瘟、口蹄疫、禽流感实行免费免疫;同时县财政增加拨付动物防疫相关经费30万元,保障动物防疫工作开展,这项惠农措施的出台,为全县农民减轻负担120万元。对此代表们对该建议办理结果都感到非常满意。

   3、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是提高建议办理工作的有效保证,除采取常规的经常督查外,还要注重采取灵活有效的形式,多管齐下,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效。特别是要将重点督办与一般指导相结合。可把当年承办建议较多的单位、有重点建议交办的单位、办理进展慢、效果不理想的单位纳入重点督办范围。县人大常委会要积极主动组织参与会同县人民政府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督办和指导,及时解决在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加快办理节奏及效果;要将走访座谈与代表视察、调查相结合。在督促各承办单位建议办理工作中,除采取经常性的电话联系、走访代表、召开代表座谈会,征求代表们的意见外,对群众反映强烈又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县人大常委会可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查和现场视察等方式进行督办。同时,要及时对建议办理工作情况进行综合,通报督查结果,表扬先进、激励后进。并做到边督办、边指导,边总结、边推介,边改进、边提高。

   4、要狠抓建议跟踪落实。做好建议的书面答复,仅仅是办理工作的第一步。因为“答复”仅仅是“承诺”,“落实”才是“结果”, 建议办理的着眼点要放在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取得实效上。只有把代表们提出的好建议落到实处,落到各项工作中,才能体现各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实实在在的重视,才能真正体现代表建议的价值。要建立建议答复跟踪落实机制,对热点难点建议要全程跟踪,明确实实在在的解决方法和日程,杜绝空头支票。对代表反馈不满意的建议要进行反复跟踪,发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直到代表满意为止,通过认真抓好代表建议的跟踪落实,真正取信于民。 

三、方法要优化

   1、要推行现场办理。只有深入实际,才能准确掌握真实情况。对代表建议所反映的实际问题,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应深入一线,实地调研,并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相关单位人员,采取现场办公形式,落实代表建议,提高办复效率。如新邵县在办理代表提出的“整治资江采砂”建议中,县人民政府组织水利、交通等相关单位召开现场办公会4次,有效地化解了矛盾,杜绝了在新邵境内资江乱采滥挖现象。

   2、推行开放式办理。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理方式,做到办前联系代表,征求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思路和具体意图,及时改进工作方法;办中把代表请进来,召开座谈会议进行面对面办理,或者各承办单位走出去上门办理,直接征求代表本人意见,还可致函介绍办理进展情况,与代表沟通感情,增进代表的理解,倾听代表的意见;办后形成书面材料,具体答复到每一名提建议的代表,并邮寄征求意见表,征求他们对建议办理结果的具体意见。确保建议办理工作的程序性和规范性,提高代表满意率。

   3、要推行联合办理。代表的一条建议,常常涉及多个部门单位或多名分管领导,对于这一问题的解决,可以推行联合办理工作机制。由主要领导牵头,出台落实该建议的实施细则,明确各分管领导、各相关单位的具体职责,统一领导、各尽其责,最大限度地发挥行政队伍的团体协作能力,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抓好抓实。如新邵县在办理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龙溪铺镇交警、路政检查站不能重复罚款过境车辆的建议》过程中,县监察局牵头组织县交通、运管、公路、交警等部门对该建议进行了联合办理,拿出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随后,县政府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决定以后对过境新邵的车辆一律禁止检查,对超载超速等违规行为实行首次告诫制,严格禁止重复处罚,多设路标少设或不设路卡,并加大明查暗访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四、结果要明化

   1、审议听证。当本年度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基本完成后,县“一府两院”要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及时写出专题报告,分别向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专题汇报,县人大常委会也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代表提出的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专题调查,并由联工委及时写出专题调查报告交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在审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对那些解决问题不力、玩“你来我往”文字游戏,代表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建议,一律发回原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待下次常委会会议再次进行审议。对涉及面广,直接影响部分单位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热点、难点建议,县人大常委会可组织相关单位和部分人大代表,召开专题听证会,公布办理结果及办理的政策依据,争取各方的支持和理解,减少社会矛盾,提高办理效果。

   2、媒体公开。县“一府两院”对整个建议办理工作,要在网站、有线电视等媒体开辟“建议办理”专栏,设立“代表建议、办理动态、意见反馈、办理结果公示”等子栏目。将全年所有的建议按类别、案由或内容进行详细分类,在媒体及时公布每件建议提案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责任领导,做到任务明确,一目了然。及时公布各承办单位的办理进度、正反典型和动态消息、办理结果,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及广大人民群众的评议和监督。

   3、大会报告。在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期间,要对上一次会议以来的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书面报告,对代表建议结果进行细致分类,即对所提建议已经解决的、基本解决的、纳入计划本届解决的、纳入规划逐步解决的、因政策法规或现实条件等原因解决不了的、留做工作参考的各多少,都要逐一报告清楚,从而,增强国家公职人员民意监督意识和公仆意识,激发代表积极提出建议、批评、意见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