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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局


      地址:新邵县酿溪镇新涟街东西路29号
      电话:0739—3663530

      一、领导班子
      党委书记、局长: 朱西就
      副局长 : 汪加强、周媛
     

      二、工作职责
      煤炭局部的工作任务是: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煤炭法》及国家和省、市人民政府有关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全县煤炭行业管理工作。
      (二)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加强煤矿安全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安全事故抢救,协助事故调查处理,加强安全培训,努力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实现安全生产。
      (三)根据国民经济综合平衡发展和社会发展要求,研究制定我县煤炭行业规划,编制煤炭工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合理布局,依法开采,优化产业结构,协调行业节能和环保工作。
      (四)负责新建煤矿生产条件和安全条件的资料审查、申报;审核煤炭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申报材料;审核煤矿企业申报采矿许可证或办理变更、延期手续的有关材料;负责煤矿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年检、年审、有关材料的审查、申报。
      (五)负责全县煤炭行业行政执法,规范和调控煤炭市场,使我县煤炭行业有序、依法生产经营。
      (六)负责煤炭行业统计,为全县煤炭行业提供有关经济、科技、市场信息,为煤炭企、事业单位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七)加强煤炭科技研究,组织技术攻关,统筹规划、合理开发和利用我县煤炭资源。负责煤炭行业技术改造和安全补欠项目等材料的审查申报,并提出立项论证及建议,对项目建设进行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
      (八)加强煤炭专业人才的培养,负责煤矿安全生产负责人及特殊工种的技术培训和安全知识教育。
      (九)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机构调置
      根据以上职责,县煤炭局内设三个股置:即人秘股、行业管理股、安全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