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新邵县酿溪镇沿江路 电话:0739——3661128
一、领导班子 局 长:李兴安 副局长:谭建新 周军根 陈友祥 周玉军 党委委员:朱方才 李文良 龙杰民 黄赛凤 总工程师:肖文华 工会主席:肖向荣
二、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订并指导实施相关的发展战略、产业政策、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改革方案。 (二)会同有关部门筹措并负责管理城镇维护建设资金及其他专项基金,负责有关经费计划的制订、指导、监督各专项经费的使用,指导与监督所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 (三)管理和指导城镇勘察、规划与市政工程测量组织研究城镇发展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县本级城镇总体规划;县本级详细规划、综合开发规划和主要街道临街建筑方案及乡镇总体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审查和报批;负责建筑方案的审批,参与重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选址定点前期工作;监督城镇规划的实施,负责对违章批建的查处;指导、监督、协调全县建制镇、村庄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城镇建设档案管理。 (四)指导、监督和管理建筑市场、建筑行业,负责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勘察设计、市政工程测量管理、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工程报建、施工许可证的发放、建设队伍资质管理和建设专业机构的设立、更名工作;负责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岗位证书的初审和申报;负责全县建设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的申报;负责行业定额及工程造价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负责对进、出本县有试验检测单位进行审验申报和出具建筑队伍管理;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负责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工作。 (五)负责城镇建设项目计划编制和综合管理、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与维护项目审批、城镇基础设施与维护项目设计方案审查与工程的竣工验收;指导、协调城镇公用事业和城镇计划与用水工作;指导城镇客运工作;负责城镇道路、路灯、市容环境卫生及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负责市政、自来水、园林绿化等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与报批;负责城镇建设综合开发、城镇绿化和城镇雕塑工作;指导、协调风景名胜区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城镇规划区内生物多样性工作。 (六)负责县城的城镇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城镇道路占用与开破的审批。 (七)组织建设行业重大科技项目攻关、科技成果鉴定、转让、新产品新技术推广运用;指导和管理建设系统重大技术引进工作;指导全县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建设企业对外开拓市场、开展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力合作业务。 (八)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城镇经营及资产归集、资本运营和招商引资工作。 (九)负责局和建设系统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指导建设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各行业的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建设职工执业和职业资格管理等工作;研究制订全县建设行业教育发展规划、人才培养计划及有关政策;负责建设职工队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十)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机构设置 县建设局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股、建设规划股、行政执行股等股(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