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新邵县酿溪镇大新街县委大院内 电话:0739-3663288
一、领导班子 书 记:黄席华 副书记:侯更新(监察局长)、刘柱珍、廖谷生 常 委:谢白义、黄晓林、刘 慎、罗青云、彭四海 副局长:朱赛美、刘 慎
二、 性质、任务和职权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1993年10月,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县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 (一)纪检监察机关的性质: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是实施党内监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的专门机关。 国家行政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负责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 (二)纪检监察机关的任务: 党章规定,党的各项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律,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党章还规定了纪检机关维护党规党法要做好的三项经常性的工作,即: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根据《行政监察法》的规定,我国行政监察机关的主要任务是:加强监察工作,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 纪检监察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际工作中形成了“三项工作”的格局,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 (三)纪检监察机关的职权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职权主要有:监察权、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处分权。 监察权是指各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同级党的委员会及其成员和下级党的委员会及其成员行使的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权限。 检查权是指纪检机关根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对被检查对象行使事前、事中、事后检查的权力。 调查权是指纪检机关对检举、控告和检查中发现的党组织或党员的有关违纪问题进行初步核实,或经初核后发现党组织或党员有违犯党 纪的行为需要给予一定的党纪处分而决定立案后,实施调查、取证的权力。 建议权,是指纪检机关对被检查对象,按其违纪行为性质和情节轻重程度给予一定的党纪处分的权力。 国家行政监察机关的主要职权有: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决定权和其他一些权力。 检查权,是指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进行检查的权力。 调查权,是指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进行专门的调查核实的权力。 建议权,是指监察机关在检查、调查的基础上,就一定的事项向被监察部门和人员或者有处理权的有关机关提出处理问题及改进工作的建议的权力。
三、机构设置 纪检监察机关内设办公室、信访室、案件审理室、执法监察室、宣传教育室、纪检监察室、党风廉政室、行政效能监察室等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