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新邵县酿溪镇东西路50号 电话:0739—3663636
一、领导班子 局 长:孙三喜 副局长:石小林 刘跃成 刘林周 李赞成 副主任:袁祥初 党委委员:刘明初 何海平 黄海根 二、工作职责 (一)根据上级有关林业方面的政策、法令、法规、条例和发展规划,研究制订全县林业发展和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具体措施及发展规划、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依法监督检查。 (二)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国土绿化和各类林业基地及工程项目的建设,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对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景点以及集体林场、林业工作站、木材检查站实行管理。 (三)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动态监测及管理工作并负责调查统计,组织编制、审核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木材凭证采伐、运输经营等林政管理工作,依法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和征用、占用林地的初审,主管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并监督林地开发利用,负责处理山林纠纷,组织协调山林权属纠纷调处,负责本县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县森林植物的检疫监督管理。 (四)指导林业基本建设,负责林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审核审批的有关工作,对全县林业产业实行宏观管理。 (五)指导和监督林业系统财务工作,负责国家林业资金投放使用和监督本县林业资金的使用管理,依法征缴、管理、使用林业基金和专项资金,配合县有关部门制订林业经济调节政策措施。 (六)制订全县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技术攻关和成果的鉴定与推广应用,参与协调有关林业的国外项目引进工作。 (七)管理、指导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管理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的测报防治工作。 (八)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职工队伍建设,负责行业人事、劳动工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和统计工作,组织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外事宣传和林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九)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以及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建议,监管国有林业资产,指导林业产业发展,负责全县林业统计工作,审核、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 (十)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及林木花卉的发展与培育。 (十一)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机构设置 县林业局下设办公室、计划财务股、人事教育股、资源林政股、营林场管股、森保站、科技推广站和森林公安分局等二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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