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新邵县酿溪镇县委大院内 电话:0739—3662245
一、领导班子 主 任:刘让平
二、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史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和组织全县的党史工作;承担县委党史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征集、整理中共新邵地方史资料,研究中共新邵地方史,总结历史经验,提供历史借鉴;编写新邵地方党史、党史大事记、组织史、党委工作年鉴;编篡出版党史书刊、老同志回忆录。规划和组织新邵籍重要党史人物生平和思想的研究;编写重要党史人物的传记;建立新邵籍人物资料信息中心。 (三)运用党史资料和党史研究成果,开展各种形式的党史宣传教育,努力发挥党史资政育人的社会功能;参与组织重大党史事件、重要党史人物的纪念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重大党史题材出版物、影视音像作品的审查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党史联络工作;为离退休老同志做好党史工作服务。 (四)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编修地方志的有关方针、政策及规定,拟定地方性编修工作政策、规定;在县委、县政府主持下,组织编修《新邵县志》、部门志、专业志及县志丛书。 (五)负责对各部门和各乡镇的修志工作进行督查和业务指导,组织对各级史志稿的评审、验收;收集、整理、研究新邵地方文献和县情资料,编辑出版《新邵年鉴》。 (六)承办中央、省、市史志部门和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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