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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邵县委宣传部

       地址:新邵县酿溪镇大新街县委大院内
       电话:0739——3661400 

       一、领导班子
       部 长:刘爱民
       副部长:黄余良 肖克寒(兼) 

       二、工作职责
   县委宣传部是县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订全县宣传思想工作规划和措施,指导全县贯彻执行宣传文化系统有关政策和法规,协调、指导宣传系统部门的工作和全县各级党组织的宣传工作。
   (二)负责指导全县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社科联等工作。
   (三)负责引导全县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全县新闻宣传、出版发行等部门的工作,负责主要党报党刊发行征订工作。
   (四)负责从宏观上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文化市场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规划、部署全局性思想政治工作任务;组织、协调全县各级党员干部主要是科级以上干部的理论学习、教育和考试;配合县委组织部、县纪检会和县直机关党委做好党员教育工作,负责编写党员教育教材;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六)负责全县对外、对港澳宣传工作的协调和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涉台问题的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县对外文化交流工作。
   (七)归口管理、统筹协调全县互联网上的新闻宣传工作。
   (八)组织、协调全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规划,实施全县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指导全县城乡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综合全县精神文明建设情况,加强全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九)联系宣传文化系统的知识分子,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负责全县企事业单位政工干部职称评定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新闻系列职称评定的有关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有关干部的任免手续。
   (十)联系文艺界和广大文艺工作者,指导、联络 、协调 、服务各文艺团体、协会开展文艺创作、文艺活动等工作,推介文艺成果,培养文艺人才。
   (十一)负责提出全县宣传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宣传文化系统的事业建设。
   (十二)承办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宣传部内设办公室、理教党教组、新闻宣传组、纪检组;归口管理县文联、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内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股)、县外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