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新邵县酿溪镇县委大院内 电话:0739——3661842
一、领导班子 主 任:刘新平 党组书记:高利民 纪检组长:石京钢
二、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统一管理全县各级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研究制订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二)研究制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直各部门和乡镇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协调县委、县人民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县委各部门之间、县人民政府各部门之间、县委各部门和县人民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县直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 (四)审核县委、县人民政府各部门的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人员编制,审核各乡镇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和行政编制总额,审核县直和乡镇管理的正、副股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含更名、撤销、合并)、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办理副局级以上行政、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含更名、撤销、合并)的报审手续。 (五)审核县人大、政协、检察院、法院和各群众团体机关的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 (六)研究制订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各级各类事业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认定、登记和年审工作。 (七)负责县直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群众团体和副局级以上事业单位异动人员编制、流向、结构的审核和呈报,负责县直其他事业单位异动人员的编制审批事项,负责县本级财政统发工资人员的编制审核工作。 (八)负责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信息采集和情况综合,承办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九)负责全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印鉴和招牌管理。 (十)归口管理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机构设置 根据以上职责,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设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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