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做好资江二桥建设工作,加强劳动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制订本制度。
1、上班时间规定:5月1日至10月1日上午8:00(签到截止8:30)—12:00,下午3:00(签到截止3:30)—6:00;10月1日至5月1日下午上班时间改为2:30—5:30。休息日根据工作进度情况,服从办公室安排。
2、办公室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外出办事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3、严格请假制度。办公室人员工作时间内,除因公外出,全体人员都应在岗,对于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到岗的,一律需向办公室主任请假。
4、办公室规定每周一上午8点召开各组小组长(含副组长)会议,总结上周工作,安排本周工作。
5、办公室实行晚间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务必在晚上10点前到岗。因值班人员没有及时到岗或脱岗造成财产被盗或被破坏,要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6、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由综合文秘组进行登记备案。
二OO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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