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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纳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规划范围

   本网消息 日前,省发改委、财政厅、林业厅联合下发《关于编制和申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规划的通知》,新邵县作为比照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县纳入全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规划范围。这是该县依靠比照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争取到的第一个全县性大项目。
   
   该县自1999年开始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现已完成退耕还林面积9.2万亩。这次按照国家、省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精神,中央可安排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7370.59万元,项目规划期为8年,规划内容包括口粮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后续产业发展、补植补造及生态移民等方面。目前,该县发展和改革局正会同县财政局、林业局等部门着手规划编制的各项准备工作。(段仁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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