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邵政府公众信息网 > 专栏专题 > 惠农专栏 > 惠农政策 > 文章正文
免征和取消农业税费政策

 

●2002年起全面取消村提留和乡镇统筹款
●2002年起全面免征屠宰税
●2002年起全面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
●2004年起全面免征除烟叶以外的农林特产税
●2005年起全面免征农业税
●2007年6月20日起新邵县不再向农村饲养畜禽的散养户收取防疫费;对规模养殖户、专业户饲养的畜禽,就其猪瘟、口蹄疫、禽流感实行免费免疫。


版权所有 @ 2006 新邵县政府版权所有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广告联系 | 会员登陆
湘ICP备060040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