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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种粮政府补贴政策


   一、粮食直接补贴

   1、补贴范围: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

   2、补贴标准:2004年每亩补贴11元,2005年、2006年每亩补贴13元,2007年每亩补贴13.5元。

   3、计算依据:以2003年农业税计税面积中农民实际种粮面积进行补贴。

   4、补贴方式:通过乡财信息网以存折形式直接发放到农户。

   5、补贴时间:从2004年起实行。

   二、水稻良种补贴

   1、补贴范围:对种植省农业主管部门公布的良种实行补贴。

   2、补贴标准:种植早稻每亩补贴10元,种植中稻每亩补贴15元,种植晚稻每亩补贴7元。

   3、计算依据:以2003年农业税计税面积中农民实际种粮面积进行补贴。

   4、补贴方式:通过乡财信息网以存折形式直接发放到农户。

   5、补贴时间:从2004年起实行。

   三、柴油、化肥等农资直补

   1、补贴范围: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

   2、补贴标准:2006年每亩补贴14.1元,2007年每亩补贴31.8元。

   3、计算依据:以2003年农业税计税面积计算。

   4、补贴方式:通过乡财信息网以存折形式直接发放到农户。

   5、补贴时间:从2006年起实行。

   四、石油价格改革油价补贴

   1、补贴范围:渔民和渔业企业、林业企业(含林场、苗圃)、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出租车等。

   2、具体补贴标准、核准办法由被补贴对象主管部门按上级文件精神核定。

   五、农机购置补贴

   1、补贴对象: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农场职工)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

   2、补贴机具种类和标准:拖拉机,按购置价款的15%—30%补贴;耕作机械,按购置价款的15%—20%补贴;种植机具,按购置价款的20%—30%补贴;植保机械,按购置价款的15%—20%补贴;收获机具,按购置价款的15%—20%补贴;粮食干燥机械,按购置价款的15%—20%补贴。

   3、农机购置补贴的基本程序:
(1)持本人身份证到县农机局(镇乡农机站)填写申请表;
(2)审批并公示;
(3)签订购机补贴协议;
(4)到定点经销商选购机具,按全价扣除补贴金额后的差额支付;
(5)提机并索取全价发票;
(6)购机者及时到县农机局办理补贴登记、编号(上牌)手续。

   4、补贴时间:从2005年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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