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是指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减、免费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制度。
●法律援助的范围: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刑事案件;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请求给予工伤待遇的;请求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的;主张因家庭暴力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 具有本县户口或者在我县务工且持有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的人员;代理他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属于本县行政区域内法院及其它机构管辖的;本人确因经济困难无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 特别提醒: 新邵县法律援助中心的电话号码为:3660148
●申请法律援助需提交的材料: 1、法律援助申请表,应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法律援助的事实和理由,申请人的经济情况,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证据材料清单,申请人保证所提交的证明及证据材料属实的声明。 2、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明。 3、申请人住所地或户籍所在地的镇乡人民政府或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证明。 4、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相关的证明及证据材料。 5、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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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不收费
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