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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公民有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公民和组织应当为国家安全提供便利条件和其他协助,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应当直接通过所在组织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或公安机关报告。

   ●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应当如实提供,不得拒绝。

   ●任何公民和组织应当保守所知悉的国家安全秘密,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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