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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白喜事俭办新办的义务


   ●严格按村(居)委会红白喜事理事会的要求,文明操办红白喜事,做到俭办新办,反对铺张浪费,盲目攀比,不得从事封建迷信活动。

   ●改革土葬旧俗,破除厚葬重殓的传统习俗,禁止建立或恢复宗族墓地。

   ●享受五保待遇的老人死亡后,由其所在地社区、村(居)委会红白喜事理事会报告县殡葬管理机构,由县殡葬管理机构免费接送遗体实行火葬,其火葬费用由县财政解决。

   ●县城城区范围以外农业人口本人自愿在死亡后火葬的,他人不得干涉。县城城区范围内的农业人口死亡后,必须火葬(国家规定的有关少数民族人口除外),丧事活动必须到县殡仪馆内举行,禁止在城区内设灵棚、燃放烟花爆竹、抬棺游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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