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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防群治的义务


   ●积极参与镇乡、村组织开展的群防群治活动,当好“五员”(即社会治安稳定信息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法制宣传员、义务消防治安巡逻员、违法青少年和刑释人员帮教监管员)。

   ●积极主动为政法机关侦破案件提供相关证据线索,不得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提供虚假证据,影响政法机关依法办案。

   ●在国家利益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遭到不法侵害时敢于挺身而出,见义勇为,坚决与违法犯罪人员作斗争。

   ●崇尚科学,反对迷信,不参与法轮功、门徒会等邪教和非法宗教宗族活动。

   ●自觉抵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拒绝赌博,远离毒品。

   ●认真落实防火防盗防爆炸等人防、物防措施,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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