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華僑華人移殖簡史及人口分佈。中國人移居日本由來已久。相傳西元前221至207年,秦代徐福曾帶領數千人去日本。現在日本的歌山縣還有徐福墓。在當地日本人民族譜中,有記載自己的祖先是來自中國的。據日本入國管理局統計,截至1989年底,旅日華僑為13.9847萬人。旅日華僑多集中在關東、關西兩地區。其中,東京的占31.6%,兵庫縣占11.2%,大阪占11.2%,神奈川縣(包括橫濱)占9.3%。
近些年,華僑申請退出中國籍加入日本籍的人數有所增加,自1973年10月至1987年底,有7000多名華僑申請退出中國籍,目前,約有2000多人退籍後未被批准加入日籍,成為無國籍人。
2、華僑華人經濟概況。隨著日本經濟的發展,華僑華人經營的行業有了很大的變化。目前,經營的主要行業有:飲食業。餐館業原為日本華僑華人經營的老行業,現有5000多家,從業人員占華僑華人總數的1/3。他們除經營中餐廳外,亦有西餐廳和日式餐廳。華僑華人經營的咖啡廳有2000餘家,是僅次於餐廳的第二行業。與飲食業有關的食品工業,最著名的是大阪的吳百福的日清食品株式會社,他以速食麵館起家,目前擁有2000名員工。貿易業。據統計,華僑華人經營的貿易商行達500多家。經營項目主要有餐館用料、加工食品、飼料、玩具、鐘錶零件等。娛樂業。據1984年統計,華僑華人經營的娛樂業有2600多家,其中電動彈子店2000家,夜總會500家,電影院10多家。有一家華人夜總會,設備豪華、營業鼎盛時,雇用員工達2600多人。金融業。日本華僑華人開設的金融機構有8家,其中東京5家,其餘3家分別在大阪、神戶、橫濱。房地產業。華僑華人經營房地產的有100多家,大多分佈在東京、大阪及仙台等地。有的華人已發展成國際性房地產企業。還有的華僑華經營珠寶、百貨、制藥等行業。
3、華文教育。神戶中華同文學校。前身是華僑同文學校,成立於1899年。1939年與神阪中華公學合併,改名為神戶同文學校。1982年以前,李萬之擔任校長。1982年後由曾健卿任校長。該校是日本關西地區華僑教育中心,是目前較大的全日制華僑學校之一,其辦校宗旨是:使學生瞭解祖國,培養增進中日友好、德、智、體全面發展的人才。該校學制9年(小學6年,初中3年),附設幼兒部。在校學生有1190人,平均每年招收新生約300名,學生絕大部分為華僑子女,也有少數日本學生。教職員除個別科目為日本教師外,均為華僑。橫濱山手中華學校。在孫中山先生宣導下,於19世紀末、20世紀初由幾所華僑學校合辦建成的,中間幾經興衰。現在的山手中華學校是1953年重新建立的。現任校長李玉剛。該校系日本第二所全日制華僑學校。中小學部學制9年。附設幼兒部。目前全校學生599人,均為僑生。教職員工40多人,除幾位日語教員外,均為華僑教員。東京中華學校。創建1929年,第二次世界大戰中該校停辦,校舍毀於戰火。戰後由華僑募捐1200萬日元重建。現任校長李政義。(臺灣去的)。1987年,在校學生不到300人(歷史上最多時達到700人),其中相當一部分是來自臺灣到此學習日語的學生。該校逐漸變為臺灣留日學生的預備學校,對華僑子女實行免費教育。不少於華僑不願送子女去學習,生源逐年減少。橫濱中華學院。前身是橫濱中華公立小學。理事長吳笑安,是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兼日本中華聯合會總會副會長、橫濱華僑總會會長。校長張驅。大阪中華學校。創辦于1946年,原名“關西中華同文學校”。該校接受臺灣領導,理事長為王政維。校長張慧琴。
4、華文報刊。《華僑報》。由東京華僑總會出版,每月3期,每期出對開紙一張4版,發行5000份。該報正面宣傳新中國,負責人是東京華僑總會副會殷秋雄。《橫濱華僑通訊》。 1973年7月創辦的月刊,為橫濱華僑總會出版的機關刊物。內容以會務通訊、華僑活動為主,也刊登中國新聞。每期出4開紙一版,發行3000份左右。主要編輯為該會常務理事吳桂顯。《關西華僑報》。1973年12月創刊,每月1期。由神戶、京都、大阪三市的華僑總會聯合出版。該報每期出4開紙兩張8版,發行13500份。該報宣傳新中國的建設成就。主要負責人是前大阪華僑總會副會長蔡宗傑和神戶華僑總會常任理事王鄂。《自由新聞》。3日刊,每期出4開紙一張2版。創刊於1954年11月1日。為臺灣國民黨宓汝卓所辦,得到日本右的勢力支援。該報每期印3000份,免費贈閱。在日本,南朝鮮發行。《廣東同鄉會會刊》。是雜誌型文半年刊,16版。該刊1982年增設日文版。《臺灣大眾》。月刊。1982年2月28日由日本“獨立臺灣會”代表史明創辦。《慶應華報》。1981年12月創刊的不定期刊物。臺灣在日慶應會會刊,是慶應大學建校百餘年來第一本由校內發行的中文刊物。主要刊登慶應大學中文系學生用中文撰寫的文章。《學校通訊》。主要報導神戶中華同文學校有關活動和情況的中文月刊。內容有學校生活、中文寫作、中國書法等。為16開本,每期40頁。經費主要靠華僑廣告費支持,廣告達28頁。《太平洋經濟》。是一份以中、英、日三種文版印行的不定期刊物。該刊社長李國卿博士。
5、華僑華人社團。橫濱華僑總會。建於1949年。幾經興衰。1976年經僑民大會通過恢復成立。現任會長呂行雄,名譽會長馬偉鴻。該會設有事務局,負責處理、安排日常事務和總會活動。下設橫濱華僑青年會、婦女會等組織,有與其他總會合資經營華聯旅行社等經濟實體,主辦《橫濱華僑通訊》。大阪華僑總會。前身是1954年成立的大阪華僑協議會,後稱大阪華聯誼會、大阪華僑會館。1968年改稱現名。現任名譽會長廖富源,會長金翠,副會李起邦、許朝坤、劉中耀等。與京都、神戶華僑總會合辦《關西華僑報》。該會對我友好。神戶華僑總會。前身是1956年成立的神戶華僑聯誼會。1976年改為現名。現任名譽會長李萬之,會長林同春、副會長文啟財、石嘉成、李吉禧。該會每年舉行十幾次較大型活動,元旦團拜會和國慶慶祝會,規模數百人。與神戶、兵庫縣一些同鄉會、婦女會、青年會、中華同文學校及其他總會合資經營華聯旅行社等經濟實體。日本中華聯合總會。1946年4月21日成立於熱海,原稱“中華民國留日華僑聯合人”。成立初期,舉辦僑民登記,交涉糧食分配、實施特配,成立“救濟委員會”。該會還為旅日臺胞恢復國籍。經常組團去臺灣,出席過1952年臺灣當局在臺北召開的“全球僑務會議”。該會支持“一個中國”的立場。現任會長蔣國棟,副會長楊承錦、吳笑安、洪萬、蔡謀修、沈明木。
6、對華僑華人政策。一是居留權問題。1982年1月1日,日本政府實施修改後的《出入國管理法》。該法規定:凡1945年9月2日以前在日本居住的華僑及其在1952年4月28日以前在日本出生的子女,均可在日永久居住。夫婦均有永住權的華僑,其1952年4月28日後出生的子女享有居留權(每隔3年延期一次)。日本政府要求華僑5年進行一次登記,現改為按手印一次可永遠有效。
二是國籍問題。日本政府自1985年1月1日實施的新國籍法,將父系血統主義改為父母兩系血統主義,即父母雙方一方是日籍,其子女即為日本國籍。近年來,華僑青年與日本人通婚者達70%,根據日本新國籍法,其子女為日本國籍。三是向海外匯款問題。日本政府對匯款採取“原則自由,例外禁止”的方針。對旅居日本的外國人(包括華僑),原則上一視同仁。對於贈送匯款、遺產匯款和海外旅行費用,款額不限。四是華僑遺產問題。根據日本《法例》規定:“繼承依被繼承人之本國法”。旅日華僑遺產繼承問題,一般根據我法律和日本民法的有關規定由繼承人之間進行協商解決。如繼承人均在日本或在我國內,則比較容易解決;對中國日本兩地都有繼承人時,則容易發生糾紛。這些糾紛可提請日本家庭裁判所裁決,但裁判費用比雇請律師費用高,而且拖延時日。一般請僑社出面協商解決。此外,按日本民法規定,凡因故不知道繼承財產問題的發生而沒有參加分配遺產的繼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可在發現和知道繼承和分配財產問題時算起,5年之內向日本家庭裁判所申請,要求分配自己應得的一份遺產。但這規定只限於遺產分配完畢20年之內有效,超過20年後則無法恢復繼承權。關於處理沒有繼承人的遺產問題,日本民法規定,某一人逝世後無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及配偶等法定繼承人,由家庭裁判所指定遺產管理人,並發佈尋找繼承人的公告2次,在最後一次公告發佈6個月後,仍無繼承人,其遺產收歸日本國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