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新闻报道
 
新邵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8年5月14日在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人民法院院长 杨大书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邀请人员、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前一段的工作回顾

   去年11月县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们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依法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院干警共同努力拼搏,克服了冰冻灾害等多种困难,全力推进审判执行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全院在保持“全省优秀法院”和“全省七化建设先进法院”等称号的基础上,又荣获“全省行政审判质效双优单位”、“全市司法绩效第一名”、“全市基层法院年度综合考评第一名”等一系列集体荣誉。

   (一)以服务大局为中心,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

   近半年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92件,审执结609件,其中常规诉讼案件收案384件,审结368件,结案率为96%,执行收案308件,执结241件,净执结率为78%。

   我们围绕全县发展大局,结合年关前后的治安和社会形势,不断强化“打击犯罪、维护稳定、调节经济、促进发展”的职能作用。刑事审判在坚持“严打”方针、突出打击危害社会公共安全、涉毒涉枪等严重刑事犯罪和多发性犯罪的同时,在去年年底,开展了打击“两抢一盗”专项审判活动,共审结此类案件15件,判处被告人21人,维护了春节安定祥和的社会秩序;在今年清明节前后,开展了失火专项审判活动,集中审结了26件失火犯罪案件,判处了被告人29人,对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火意识起到了良好的教育作用。民事审判在同等保护平等主体合法权益的基础上,针对年关前后婚姻家庭纠纷、金融债权和个人借贷纠纷骤增的特点,加大了对此类案件的审理力度,共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89件,调解和好71件,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共审结个人借贷纠纷32件,维护了经济交往中的诚信秩序。行政审判立足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4件,受理房屋折迁、规费征收等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80件,全部妥善执结,促进了官民和谐。执行工作坚持集中执行、联动执行、悬赏执行、限制高消费令、公布执行黑名单等多种举措,利用部分被执行人回乡过节的机会,干警们不畏严寒,春节期间加班加点下乡执行,共执结案件61件,清理执行积案35件。如在执行县供销社和广东省罗定市政府一案时,我们的3名执行干警在罗定面对地方保护主义的百般阻挠,毫不畏惧退缩,通过上级法院尤其是最高法院及《法制日报》等媒体的支持,将50多万纠纷款全部执行到位,极大地维护了法律的权威。

   (二)以提高审判质效为重点,全面加强审判管理工作

   为加强审判管理提升案件质效,我们一是科学案件流程管理。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对立案、排期、开庭、庭长、院长文书签发、宣判、执行、卷宗归档等期限进行了细化,并通过内部网络由立案庭对案件的审限进行有效监控,有力地加快了案件的审理速度。五个多月来,全院没有超法定审限的案件,审、执周期比过去提升7%左右。二是重奖重罚,提高案件质量。我们对已结案件进行严格的一案一评,并根据评定的分数实行奖罚,奖罚之后再交回原单位反复整改。重奖重罚制度的兑现,极大地提高了案件质量。去年11月以来,全院没有一件上诉案件被发回重审或重大改判。

   (三)以提高司法能力为目标,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去年11月以来,我们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活动为主线,结合纪律作风整顿、抗冰救灾等活动,加强了政治思想教育和办案作风建设,使干警作风进一步文明,宗旨观念进一步增强。如在冰冻灾害期间,我们冒着风雪严寒,上门立案9件,上门调解纠纷11起,上门奉送纠纷款7次;在“干部下基层,解困促发展”活动中,捐款23400元,捐衣物500余件,走访慰问受灾村民53户,为二个联点村修复水利设施2000余米。

   加强业务建设。自行组织干警及人民陪审员进行了《物权法》、《破产法》、新《民事诉讼法》等相关培训;先后开展了理论研讨、庭审观摩、知识竞赛、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在全院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了干警调处案件的司法能力,近半年来,我院刑事自诉案件的调解率为90%,民商事案件的调解撤诉率为54%,执行案件的自动履行和和解执行率为53%,再审案件调解率达100%,得到了省、市法院的通报表扬;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我们在坚持采取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聘请廉政监督员,明查暗访、走访调查、廉政风险抵押等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了法官八小时以外的行为,院长、政工、纪检人员不定期上门抽查和电话查访,了解干警业余时间的去向和活动内容;加强廉政提醒和防范,春节前后,我们两次利用移动短信平台向干警发送手机廉政短信,在向干警致以节日问候的同时,提醒他们不忘廉政纪律,防微杜渐。通过上述举措,全院保持了违法违纪零纪录。

   (四)以确保公正司法为原则,服从领导,接受监督

   半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保证了审判权的正确行使,保证了法官公正司法。认真贯彻县委的部署,执行人大的决议。各项重要工作,特别是年初计划、年终总结等重大事项,都及时向县委、人大请示报告,一些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都是在县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下得到妥善处理。主动接受监督。继续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庭审旁听;不定期走访代表、委员,认真听取代表和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寄送《法院工作简报》和《法院情况反映》,通报工作情况;高度重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

   各位代表,半年来,我院的工作有了新的进步和发展。这是县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全体人大代表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法院对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还存在诸多问题和困难:一是法官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审判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执行难”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四是执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更请各位代表和委员予以关注和支持。

   二、下一段的工作安排   

   我们下一段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加强审、执工作,提高审判质效,强化内部监管,加强基础建设,努力争创全国模范法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为此,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开展十七大精神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把抓好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落实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将落实十七大精神与落实上级法院、县委工作要求和人大的决定相结合,以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统揽工作全局。进一步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念教育,始终把是否化解了矛盾纠纷、是否实现了公平正义、是否促进了社会和谐,作为衡量法院工作的重要标准;始终把全部工作置于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背景下去谋划;在案件的审理中,尽最大努力确保程序公开公正, 尽最大努力做到情、理、法的统一,尽最大努力使法律真实体现客观真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再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借助智能门禁系统,加强对干警作息的考勤,以纪检监察为主,加强对干警办案作风的督查和考核。加强加大业务培训和考核力度,全年要自行组织干警集中培训8次以上,在年底开展一次全院干警参加的业务考试,考试结果记入个人绩效档案。加大廉政教育力度,修身立德,着力构建“不愿为”和“不去为”的自律机制;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和监督制约,努力形成“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加大内部查处力度,进一步强化“不敢为”的惩诫机制;把从严治院与从优待警相结合,积极探索“不必为”的保障机制。 

   (二)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与发展。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严惩爆炸、故意伤害、抢劫、绑架、毒品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加大对制假贩假、危害食品安全、危害农业生产以及破坏电力设施、破坏资源环境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情节轻微、主观恶性或社会危害性不大、有认罪悔改表现的犯罪人员,依法从宽处理,最大限度地分化瓦解犯罪分子,减少社会对立面;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护,确保无辜者不受刑事法律的追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参与“平安新邵”创建。进一步加强民商事审判,坚持用“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解决民事纠纷,切实做好判前调解、说服、息诉工作和判后释明、息访工作;采取专项培训和督查等措施,认真执行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大力推行简易程序审理,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依法审理各类行政案件,保护行政相对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和政府职能转变。

   (三)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执行工作,及时有效地兑现债权人的既判权益。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执行工作网络,充实执行队伍,全面推进执行工作。要坚持以思想工作为主,强制执行为后盾的工作方法,注重做好被执行人的思想疏导工作,确保当事人自动履行或和解率达50%以上;推行阳光执行,对每一件未执结的案件发放执行告知书,公开执行措施,公开决定中止、终结执行的理由和依据;在坚持执行曝光,公布执行黑名单的基础上,加强与宣传部门、银信部门的联系,进一步完善执行威慑机制;加大集中执行力度,在今年七月和十二月,集中两个月的时间,开展两次大的集中执行活动,执结一批执行积案;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法律权威。加强执行工作的统一管理,健全催办、督查制度,实行内部换人执行制度,规范内部执行行为,提高执行实效,确保年度执行案件的净执结率在80%以上。

   (四)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确保公正与效率。要强化案件流程管理,所有案件包括执行案件及支付令案件,从立案、排期、开庭到执行都实行全程电脑跟踪,对案件流转的各个环节的时限进行细化,在每个环节临近最长时限时,由庭长或院长发出督办令,以加快案件的审理速度,确保一般刑事案件在25天以内审结,一般民事案件在35天内审结,一般执行案件在3个月内执结。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每一件生效案件先由自己评查,后由庭内互相评查,再交审监庭评查,评查未达到优秀等级的案件,发回原承办人整改,同时加大奖惩力度,实行严格的责任倒查机制,对案件被改判或发回重审或者违法超审限,且有重大过错的相关人员一律追究责任,确保案件质量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加大司法绩效考核力度,要将考核结果与晋升,任免、奖惩挂钩,确保司法绩效工作位居全市第一方阵。

   (五)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宗旨,最大限度地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始终把维护好、关心好、实现好当事人正当合法的诉讼利益,作为司法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关注民生,围绕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打官司难、执行难等热点问题,不断创造便民诉讼条件、落实便民诉讼措施;充分关注贫困阶层的司法需求,加强对弱势群体的诉讼指导,使人人平等地使用国家司法资源,使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加强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互动和街接,促进案结事了,平息纠纷;严格执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依法取消案件受理费以外的其他费用,对当事人申请撤诉、调解结案和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对农民工、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诉讼群体,积极采取减免、缓交诉讼费的司法救助措施。

   (六)进一步加强接受监督工作,确保法院工作健康发展。坚持把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继续完善法院重大事项通报制度,定期向代表、委员寄送《法院工作简报》和《法院情况反映》;五月下旬至十月,以规范庭审行为、改进庭审作风为重点,组织30名以上人大代表旁听评议10件案件的庭审活动,主动接受监督,认真听取其意见并加以整改;提高对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认识,落实执法责任制的各项工作要求,并确定专门部门、专门人员进行督促检查;虚心接受舆论监督,不断构筑接受监督的平台,确保接受监督的实效。

   (七)进一步加强其他基础工作,努力争创全国模范法院。我院今年的目标是努力打基础,在两年内创建全国模范法院。为此,我们在做好上述各项工作的同时,将进一步强化其他基础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明确各单位的宣传调研任务,将宣传调研工作纳入年度双文明管理考核范围,加强院内通讯员队伍建设,及时将先进人物或先进事迹推介出去,树立法官和法院的良好形象。二是加强硬件建设,争取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支持,在年内完成陈家坊法庭的搬迁工作和寸石法庭的改建工作,改善办案装备,完善局域网建设,加大网络在审判工作中的应用,为争创全国模范法院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各位代表,今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人民法院的使命神圣、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依法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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