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新闻报道
 
新邵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8年5月14日在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姚柳荣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和下段工作安排,请予审议,并请各位邀请、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一、检察工作回顾

   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按照“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在增强法律监督实效上狠下功夫,业务建设、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平稳发展,促进了新邵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一)突出业务建设,为推动经济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我院始终坚持以业务建设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和市院的工作部署,紧紧抓住强化法律监督这个根本,全面履行职责,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各项检察业务取得了明显成效。

   批捕起诉职能进一步发挥。我院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密切配合,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两抢一盗”等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多发性侵财犯罪和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受理提请批捕案件78件120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06人;受理各类审查起诉案件80件95人,提起公诉79人,有效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自侦预防工作进一步深入。我院坚决贯彻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研究职务犯罪的新特点、新变化,努力提高发现线索的能力和突破案件的能力,主动出击,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件。初查线索8件,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件5人,其中大要案3件4人,移送起诉2件3人,判决1人,挽回经济损失120余万元,进一步促进了国家工作人员依法从政、廉洁从政的自觉性。按照省、市院的部署,通过侦查一体化机制积极参与查办娄底、绥宁等地领导干部职务犯罪大要案件,取得较好成绩。同时,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举办法制讲座2次,开展预防调研2次,积极探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有效措施和办法,拓宽预防渠道,增强预防效果。

   诉讼监督工作进一步强化。对刑事案件立案监督2件2人,不捕14人,不起诉11人,追捕4人,追诉2人,抗诉1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案件立案审查2件,依法提请抗诉1件。积极开展对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和脱管、漏管人员的专项清理,对监管改造场所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2人次,参与事故调处1起,无超期羁押发生,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二)突出执法效果,为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机制保障

   我院顺应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新期望,从保障民权、改善民生入手,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努力促进社会和谐,实现了执法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切实提高执法质量。执法质量的好坏事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我院坚持把提高办案质量作为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把容易发生问题的办案环节和部门作为重点来抓,完善了业务工作运行机制、检查考评机制以及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突出流程管理和过程控制,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制度、特约检察员制度的监督平台作用,实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建立健全干警执法档案,并将执法考评结果计入档案作为奖惩和职务升降的重要依据,从而进一步推动了各项业务工作的规范开展,提升了执法效果。

   努力彰显法治关怀。我院从最大限度化解社会消极因素出发,健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运用机制,坚持该严则严、当宽即宽,取得了较好效果。对轻微刑事案件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16件;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犯罪、初犯、过失犯,以及因亲友邻里纠纷引发、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可捕可不捕的不捕8人,可诉可不诉的不诉9人,建议从轻量刑5人,最大限度地营造和谐氛围。

   扎实做好综治工作。积极参与打防控一体化建设和平安建设,努力落实检察环节的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坚持文明接待,建立健全检察长接待日制、首问责任制,积极畅通信访渠道,采取定期排查、领导包案、联合接访、带案下访等方式,接待来信来访25件(次),开展法制宣传2次,妥善处理涉检上访积案1件,集中排查矛盾纠纷3次,成功化解纠纷15起,涉检赴省进京上访继续保持零的记录。积极应对群众疾苦,踊跃参与抗冰灾等中心工作。

   (三)加强队伍建设,为维护公平正义提供组织保障

   我院始终把抓队伍建设放在重中之重,按照“素质兴检、形象树检”的思路,坚持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和省优秀基层检察院为载体,以端正执法指导思想为着力点,狠抓队伍的组织、纪律、作风和素质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

   抓学习,增强班子凝聚力。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狠抓班子学习,不断强化理想信念,改善知识结构。坚持民主集中制,最大限度发挥班子成员的集体智慧,保证各项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坚持以班子成员的模范行为来影响干警,鼓舞士气,使班子真正成为队伍的“发动机”和“火车头”。

   抓教育,提升队伍战斗力。坚持把对干警的教育培训作为队伍建设的重点,结合形势抓教育,结合岗位特点抓教育,结合干警的思想实际抓教育。系统开展学习十七大系列活动,邀请市院领导、市委党校教授来院授课2次,举办演讲比赛1次,使干警的思想觉悟有了新的提高。坚持狠抓干警的学历教育、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选派20余人次参加省、市院组织的各类专业培训,使干警的业务素质有了新的提高。

   抓管理,激发干警积极性。我院确定今年为“精细化管理年”。一是强化了绩效管理。按照以岗定责、以责定量、按量计分、按分奖罚和重奖重罚的原则,将“一岗双责”、“一案三卡”、争先创优等情况纳入考核范围,建立了以量化考核和绩效奖惩相结合的岗位目标绩效管理机制,促进了业务工作,形成了人心思干、人人争先的良好局面。二是强化了检务管理。全院所有财务支出均由主管副检察长一支笔审批,全院所有科局室的收支均由院财务室统一管理,接待工作及车辆管理由院办公室统一负责,建设项目、物资采购均严格按要求实行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标,从而把有限的财力集中到了保办案、保运转、保干警低水平福利待遇上,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了刀刃上。对赃款赃物严格收支两条线,做到一案一账、一物一卡,杜绝了坐收坐支、挤占挪用赃款赃物现象的发生。三是强化了作风管理。严格工作纪律,突出考勤管理,采取一月一通报的方式,对不按时上下班等现象及时处罚到位。严肃办案纪律,坚持由纪检监察部门跟踪考察执法办案情况,确保干警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严明廉政纪律,在全院推行“廉政建设保证金”制度,层层签订廉政责任状,要求全体干警严格遵守廉洁从检“八不准”、政法干警“三条禁令”,教育干警在办案中要坚持“六个严禁”,确保了干警廉洁执法。

   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这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和全县人民大力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以及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件不多,离党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二是诉讼监督力度不够大,成效不够明显;三是少数干警的办案水平不高,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四是技术装备落后,制约了工作的有效开展。对此,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下段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立足新起点、顺应新期待、按照新要求继续全面推进检察工作的重要一年。做好全年的检察工作,意义重大。我院总的任务是: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以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为方向,全面加强检察工作和自身建设,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为圆满完成这一任务,下段要重点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第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

   要认真部署,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的热潮,深刻领会关于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要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意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紧紧依靠县委的坚强领导,解决检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要不断增强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意识,认真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坚决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及时向县政协报告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认真办理并及时答复人大交办的案件。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增强为县委工作大局服务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出发,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第二,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努力推进各项业务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谐。要努力提高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决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黑涉恶犯罪、毒品犯罪和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做到除恶务尽,确保遏制有效、震慑有力,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社会安全感。继续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涉嫌犯罪人员,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慎重批捕和起诉,当宽则宽,积极化解社会消极因素。坚持标本兼治,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把构建和谐贯穿于检察工作始终。要继续狠抓案件质量,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在办案程序上求“严”,事实上求“细”,证据上求“实”,定性上求“准”,所办理的案件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实现无错捕、无错诉、无漏捕、无漏诉、无无罪判决。

   二是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要认真贯彻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反腐败工作的部署,突出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突出查办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抢险救灾、移民补偿等领域的贪污贿赂案件,突出查办重大责任事故背后国家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失职渎职案件。加快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建设,确保署名举报和交办案件初查率100%、侦结率100%、有罪判决率100%。全面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做大做强职务犯罪预防品牌工作,加强预防调查、犯罪分析和对策研究,注重专项预防、系统预防和社会预防,增强预防工作的针对性,提高预防工作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三是突出强化诉讼监督。要坚持把群众关注的执法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作为诉讼监督的重点,积极探索与行政执法机关的衔接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防止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失职、渎职行为的发生,促使行政机关依法移送刑事案件。要全面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对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刑事犯罪案件要坚决提出抗诉,继续加强对服刑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刑罚执行的监督,切实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要把加强诉讼监督同查办职务犯罪紧密结合起来,力争在查办执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上取得突破。要以新民事诉讼法的实施为契机,进一步突出监督重点,完善监督方式,整合办案资源,加大监督力度,切实改变民行检察监督工作相对薄弱的现状。

   第三,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执法公信力。

   要突出抓好班子建设,扎实开展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习型检察官活动,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全体干警刻苦学的良好氛围。要继续加大教育培训投入,大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活动,大力宣传我院恢复重建三十周年来涌现出的优秀事迹和模范人物,在全院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要通过实行检务公开、设立干警违法违纪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聘请执法监督员、到发案单位走访调查等形式,认真抓好“精细化管理年”活动各项举措的督促落实,逐步实现管理民主化、科学化和人文化,真正形成尊重人、关心人、培养人、使用人、监督人的检察管理文化。要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牢牢把握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基本要求,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从严治检,真正提高执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新的形势给检察机关带来了新的机遇、新的挑战,时代赋予我们重任,党和人民寄予我们厚望,我们深感任重道远。全院干警决心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进一步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团结拼搏,忠实地履行好法律赋予的各项检察职责,为全面建设小康新邵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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