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推进农业综合开发投资管理机制的改革,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项目管理水平,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招标投标暂行办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邵阳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招标投标实施细则》,结合新邵实际,特制订新邵县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土建工程招标投标方案。
一、新邵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项目招标投标的基本程序: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发放或出售招标文件,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签订合同。
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招标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招标领导小组”,由县委政府分管领导、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和财政、审计及项目所在地乡镇等职能部门领导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审查、批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招标方案,指导项目招标工作。
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是开发项目招标的管理、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提供招标项目,开展招标活动。
三、新邵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土建工程按照各单个项目的投资估算,分为定额补贴和承包工程,承包工程划分适当的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投标。
四、招标人分标段编制招标文件。
五、招标人制订评标方法和标准,采用综合评标法评标。
六、发布招标公告,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三)招标项目的情况简介。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地点、时间。
(五)对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
(六)其它需特殊说明的事项。
七、投标报名及投标人资质审查。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的有效报名时间为5天。现场考察时间1天。考察后3天内进行资质审查,及相应的工作经验与业绩考察。投标人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条件的才能购买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八、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日期前,密封送达加盖公章和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签收备案。投标书过期送达无效。
九、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公开开标。
在投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评标委员会成员和纪检、监察等相关单位代表和投标人参加,现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当众开标,并做好开标记录。
十、招标人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在开标之日起1天内完成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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