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办在全县乡风文明建设动员大会后,迅速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全面部署,突出“三抓”,扎实开展乡风文明建设工作。
一是突出抓组织领导。成立了县委办乡风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张放同志任组长;成立了红白喜事理事会,由县委办副主任张明华同志任理事长;明确了县委办机关、联点企业和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建整扶贫联点村的乡风文明建设工作由办公室班子成员实行分块负责。
二是突出抓宣传到位。县委办专门组织召开了机关院内各栋栋长会议,要求各栋长召开本栋居民会议,将500余份宣传资料印发到全体干部职工和县委大院内所有居民手中,让乡风文明建设精神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是突出抓措施落实。制订了《关于在县委机关院内禁止封建迷信活动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的规定》。《规定》要求:所有丧葬活动必须在县殡仪馆内操办,严禁在县委大院内摆设灵棚、播放高音喇叭和请道士、和尚、风水先生做法事、扎台唱戏;必须按照规定严格控制经费;禁止燃放鞭炮和搞烧纸祭神等封建迷信活动。对违规办理红白喜事的院内居民,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处以200—500元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