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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常办字[2006]7号

 

关于二○○六年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目标
管理及考评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大主席团:
      为更有效地规范乡镇人大工作,促进乡镇人大主席团依法履行各项职权,提高乡镇人大工作水平,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现提出2006年全县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目标管理方案,望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认真研究落实,争取创造好的成绩。
      一、工作目标管理及计分标准
      (一)加强自身建设(共计27分)
1.乡镇党委重视人大工作。年内同级党委研究或向同级党委汇报乡镇人大工作每年不少于4次,并有记录。(4分)
2.加强学习。主席团成员要坚持每季度集体学习1次。学习党的重要方针政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人大工作业务知识。并理论联系实际,有讨论学习记录。(2分)
3.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主要精力从事乡镇人大工作。(2分)
4.加强工作规范。主席团日常工作有专人负责,年初有人大工作计划,半年和年终有工作总结,并分别在3月、7月、12月下旬上报县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各种工作制度要进一步加以完善修订,办公室布置整洁大方,日常工作开展规范有序,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归档齐全。(6分)
5.认真搞好人大制度宣传。年内在县级以上新闻单位刊播人大工作稿件3篇以上。其中县级每篇记1分、市级每篇记2分、省级每篇记5分,最高得分不超过10分。(3分)
6.经常保持与县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有关会议或活动应如期参加,积极完成县人大常委会或联工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4分)
7.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年内办两件以上有一定规模的实事。(2分)
8.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经费和代表活动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并能保障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4分)
      (二)依法开好乡镇人大会议(14分)
1.会前准备充分。认真做好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会前广泛听取和征求代表们对本级人大、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事项的意见和建议;会议材料打印齐全、规范,会务安排周全,并按规定时间开好会议。(4分)
2.会议程序规范。要求出席会议的代表、列席和邀请人员如期到会,会场布置庄严、整洁,会议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并保证代表有足够的时间对人大、政府、财政工作报告进行审议。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议案、质询案、建议批评意见等不少于5件。(4分)
3.会后督促抓落实。大会期间本级政府向代表大会提出的工作目标任务和代表们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乡镇人大主席团在闭会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跟踪监督落实到位。(4分)
4.会期和闭会期间的补选工作程序规范合法。对在会期补选的班子成员和闭会期间补选的本级及县级人大代表工作既要体现党组织意图,又要坚持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对在补选中代表和选民发生非正常情况的扣3分。(2分)
      (三)认真做好代表工作。(41分)
1.认真组织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年初活动有工作计划,年终有总结评比。(2分)
2.组织代表学法、用法,年内组织县代表小组和各乡镇代表小组分别以小组为单位集体学习2次以上,并有学习记录。代表中有严重违法行为者扣2分。(4分)
3.乡镇主席团每年撰写上报2份以上县乡(镇)代表先进典型材料。(4分)
4.乡镇人大主席团年内组织各级代表开展视察活动2次以上(不含评议)。要求做到视察有通知、有各级代表参与、有视察报告且效果明显。(10分)
5.年内组织代表开展工作评议活动1次以上。要求整个评议工作秩序规范,评议前准备充分,有评议工作方案、有评议通知、有各级代表参与,对被评议单位有专题评议调查材料、有评议代表发言记录、有被评议单位的情况汇报和被评议后的整改意见,督促落实效果明显。(10分)
6.代表议案、建议交办督办工作。年内主席团对代表的议案、批评和建议的交办、督办工作程序规范,有登记编号,措施有力,承办单位答复代表要有书面文字,且行文格式规范,答复率达100%。代表反馈的意见由本人填写并签名,代表所提问题解决率达到60%以上,满意率要达到100%。(4分)
7.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年内走访代表50%以上,并有登记可查,对在走访中收集到的代表意见要有书面综合意见,并交有关部门办理落实。(4分)
8.年内组织代表小组长开会2次以上。(3分)
      (四)依法开展监督工作(18分)
1.加强对财政的监督力度。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要严格按照《预算法》、《湖南省财政预算监督条例》的规定,督促本级政府严格编制和执行预算,规范财政开支,并在代表大会上搞好财政预决算报告的审查。人大主席团要随时掌握了解本级财政的运行情况,要有财政收支情况的月、季报表,人大主席要参与财务会审。同时,各乡镇人大主席要视本级财政运行情况,在10月份对本级财政预算进行调整。(6分)
2.对本级政府工作报告实施情况和资金投入较大的重大建设项目,乡镇人大主席团要行使决定权并有书面决议。(4分)
3.年内组织代表针对群众反映较强烈的问题开展2次以上专题调查,并有专题调查报告,对专题调查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本级政府要认真研究和解决答复代表,并有文字记录。(8分)
 

二、具体考评办法
1.风险抵押。各乡镇人大主席团按2000元的标准交纳风险抵押金,并于3月底以前将风险抵押金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专户管理。
2.督查考核。县人大常委会于7月份对各乡镇目标管理实施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年底进行全面考核检查,并采用百分制计分办法进行量化考评。考核以工作实效作为考评的主要标准。检查中,检查组将采用电话调查和实地调查的办法考核有关情况的真实性。一旦发现有做假行为,扣减10分。根据考评结果,评选一类、二类、三类乡镇人大主席团。
3.组织实施。在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下,由县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具体负责督促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实施。
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乡镇实际,制订具体工作目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把我县乡镇人大工作做得更加规范有效。

                                               新邵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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