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会议现场
本网消息 4月28日,新邵县执法责任制工作会议在人大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认真总结了全县实施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经验,要求进一步规范操作,强化执法责任和服务意识,努力将执法水平推上新台阶。县领导傅立卿、张放、龚小冰、张民望、张军池、罗自立出席会议。
2007年,该县各执法单位组织机构日益健全,执法行为日趋规范,执法队伍素质在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在不断提高,很多单位都挤进了全市乃至全省执法先进行列。今年,该县在实施执法责任制工作中将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切实提高认识;严格执法范围,坚持有法必依;严格执法程序,做到执法必严;严格“两错”追究,做到违法必究;强化执法责任制,突出重点监督;抓好典型示范,评选执法标兵。
会上,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放要求,要加大宣传力度,贯彻落实《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进一步强化落实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他强调,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内容复杂,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专业性强,各行政执法机关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合理执法,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界定行政执法职权,梳理好执法依据,分解好执法职权,明确执法责任;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建立学习型机关,确保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县人大主任傅立卿指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求、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手段、是提升行政执法机关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是加快新邵发展和建设和谐新邵的重要举措,各执法机关要有时代紧迫感。他要求政府组成部门、相关执法单位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促进新邵的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自立在会上作了书面报告;县国税局、交通局等部门作了经验介绍,县人民法院、检察院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文国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