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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筱溪水电站移民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党委、镇乡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筱溪水电站自2004年2月列入湖南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以来,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目前已进入全面的、实质性的移民工作阶段。为切实做好筱溪水电站的移民工作,确保筱溪水电站建设顺利进行和库区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形成工作合力。筱溪水电站的建设是全县人民期盼了50多年的一项重点工程,是推进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件大事。支持电站建设,是全县人民应尽的职责。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充分认识筱溪水电站建设的重要意义,高度统一思想,形成合力,切实支持筱溪水电站的建设,确保在2007年6月前全面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移民工作是筱溪水电站建设的重要工作,其工作开展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工程建设进度。同时,移民工作政策性强,工作开展难度大,为确保库区移民“移得出、稳得住、快发展”,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必须加大宣传力度,运用所有的舆论宣传工具进行宣传。新邵电视台要进行专题报道,新邵信息要开辟专栏,宣传橱窗要设立专版。宣传的重点主要是国家的移民政策、法律法规,筱溪水电站建设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在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筱溪水电站移民工作实行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筱溪水电站移民指挥部具体指导、协调,镇乡负总责,村为基础的工作机制。凡有移民工作任务的镇乡要成立移民工作办公室,安排1名镇乡主要领导负主责,抽调3至7人组成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移民工作。对有移民和接收移民任务的村还必须确定1名国家干部负责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并将人员名单报送县筱溪水电站移民指挥部备案。镇乡村负责移民工作的人员名单一经确定后,在移民工作任务没有完成以前原则上不准变动。有关镇乡移民工作办公室和村专干的工作经费由县筱溪水电站移民指挥部根据各自的工作目标任务予以确定。县直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另行发文予以明确。

      四、认真落实政策,保障移民合法权益。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和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出台的各项移民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向移民做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移民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好广大移民的合法权益。广大移民也要自觉遵守国家移民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服从统一安置,积极配合做好移民搬迁安置工作。

      五、加强社会监督,严格资金管理。筱溪水电站移民资金由县筱溪水电站移民指挥部、县移民开发局和县财政局共同管理。对支付给移民个人的资金实行封闭管理,发卡到户到人;支付的移民专项资金,按有关程序和规定拨付给主管单位。县成立由县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等单位组成的移民资金监督小组,加强对移民资金使用情况的全程跟踪监督。各级各部门要严格遵守移民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定期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移民资金使用合规合理。对贪污、挪用、截留移民资金的单位或个人,将从严惩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协调配合搞好服务,切实优化工作环境。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一切为了重点工程,一切服从重点工程,一切服务重点工程”的要求,切实为筱溪水电站移民工作和枢纽工程建设提供优质服务。要简化办事程序,及时为移民和建设单位办理好各种手续。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移民建设单位乱收费、乱罚款、乱拉赞助;对于干扰移民拆迁安置工作和枢纽工程建设的人和事将从重从快依法严惩,对已按政策落实补偿补助而拒不搬迁的移民,移送司法机关实行强制搬迁。各级各部门要为筱溪水电站移民拆迁安置工作创造优良的工作环境,确保移民工作顺利进行。

      七、建立健全移民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考评考核。将移民工作纳入县直各部门单位文明建设考核内容,实行目标管理,签订责任状。各部门单位要服从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抽调一名得力干部负责一个移民村或移民安置村的工作,实行包拆迁发动、包移民政策落实、包安置稳定。各部门单位抽调的人员要与县筱溪水电站移民指挥部签订责任状,交纳风险抵押金,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由县筱溪水电站移民指挥部予以奖励。要稳定移民工作干部队伍。各单位抽调参加移民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另行安排其他工作,不得擅自调换,各单位要按相关规定落实好抽调人员的待遇。要强化移民工作的岗位责任目标考核,对在移民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评先评优,对贡献特别突出的工作人员,给予重奖。经考核符合提拔重用条件的可以提拔重用。对移民工作不重视,造成工作被动,影响移民工作进度的单位要追究党政一把手的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人,将实行组织处理。凡因工作不力被辞退回原单位的移民工作抽调人员,年终考核为不称职。

中共新邵县委       
新邵县人民政府      
200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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