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达落实全省政府采购会议精神 新邵县财政局 副局长易玉喜
各位领导、同志们: 我县政府采购工作,从2002年起步,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三个部长令,不断加大规范采购力度,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廉政建设,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据统计,我县政府采购规模从2002年的589万元增加到2007年的3392万元,六年共实现采购规模9137万元,共节约资金1187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2.9%。 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已于2008年4月28、29日在长沙召开,省财政厅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原本想以省政府名义召开,后因材料已准备好了才以省厅名义召开;这次会议规模大、规格高,参加会议的人员有省直单位代表、全省各市州分管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各市州县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负责人,省市两级集中采购机构负责人,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负责人400余人。这次会议虽然时间比较紧,但内容充实、很有实效;省财政厅石建辉副厅长作了工作报告、省财政厅李友志厅长、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贺家铁厅长、省审计厅唐会忠厅长亲临会议并作了重要指示。大家认为,这次会议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开得非常成功。下面,我就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谈三点意见。 一、落实管采分离、促进和谐采购 由于县级采购规模小,供应商数量少,实行管采分离难度较大,目前我县在这方面走在全市前列。2005年我县就开始探求管采分离工作,当时是妥托邵阳市的招标代理公司组织招标,2007年我县引进邵阳市西南招标有限公司在我县设立办事处(办公地点:新邵县酿溪镇沿河路老地税局家属住宅一楼,即供销社 办公楼旁,办公电话是3668555),承担我县政府采购的招标工作。到目前为止,邵阳市只有武岗、洞口、邵东、城步、新宁和新邵等设有招标代理机构。 实行管理与采购分离的监管体制,是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点之一。石建辉副厅长在讲话中肯定了近年来全省管采分离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提出“加快市县管采分离进度,力争年内实现全部分离到位”的要求,李友志厅长更进一步强调年内必须分离到位,否则追究有关领导人责任。为了尽快将管采分离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年内分离到位的目标,各县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做到,县市区原则上不设立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管采分离工作可按以下模式进行: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退出操作事务,只负责监督管理工作,金额较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协议供货、定点供应的采购方式;金额较大的政府采购项目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集中采购。 目前,我县落实采管分离的作法是: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必须通过招标公司进招标采购,10万元至20万元的能采用招标采购的也要通过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采购,对车修、车保实行定点供应的采购方式;今后,对10万元以下的采购,一方面待推行部门预算后,实施政府采购预算,可将各单位的少量采购集中进行招标采购,另一方面对采购频繁的办公设备及耗材、空调、电脑等实行定点协议供货方式采购。今年下半年,我们将对定点协议供货供应商进行招标,以达到省厅要求。 实行采管分离要请大家支持。有些同志说,通过招标公进行招标采购,要支付招标代理费,增加了采购成本。事实上,通过招标,引入竞争机制,使采购价格下降到合理的位置,完全可以消化这1%至1.5%的招标代理费。如为八中采购图书架等,之前有供应商同八中联系最少要20万元,通过招标只有11万元成交,节约了9万元,而招标代理费只有1650元。又如2005年将县煤炭税费征管监控系统采购委托到邵政招标代理公司,此次采购预算资金150万元,86万元中标,节约资金64万元,而招标代理费只有10320元。还有些人说,通过招标公司招标采购时间太长。这是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没有商量的余地!其目的为了达到公开、公平、公正。这就要求大家早打算早准备。 二、着力加强宣传,真正增进理解 以下是省财政厅李友志厅长在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社会上对政府采购有一些不好的议论和看法,甚至有人说“集中采购就是集中腐败”。我非常反感这种不负责任的说法,说轻点是对政府采购了解不够、理解上存在偏差,言重点就是居心叵测、用心不良。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确实有不完善的地方,采购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但成绩是主要的。我认为,政府采购宣传力度不够,是造成认识不到位,甚至对政府采购产生误解的一个重要原因。财政部门要抓好政府采购宣传工作,加大宣传的力度。要重视对宣传的正面引导,多宣传报导政府采购的好处和优越性;要多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工作,宣传政府采购制度;要向采购人、供应商乃至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政府采购;要以《政府采购法》实施五周年为契机组织专门的宣传活动,要让大家了解、认可并支持政府采购,营造出和谐的采购氛围。同时各部门和单位也要增进理解,配合和支持财政部门开展工作。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改变了部门和单位的采购模式,以前是领导审批,经办人采购就行了;现在实行政府采购,要按《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程序办事,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单位自行采购的随意性。各单位具体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的办事人员,要多向单位领导和同事宣传政府采购,讲清楚法规制度的规定、政府采购的程序;讲清楚政府采购不是财政部门在采购,而是委托代理机构实行集中采购;讲清楚政府采购是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为主(共五种采购方式),是专家评审推荐中标供应商;讲清楚实行政府采购、公开招标不是要弱化领导决策,相反能让领导从复杂的关系网、人情网中解脱出来,是对领导工作的支持;讲清政府采购是政府体制改革要求转变政府职能,把各部门各单位直接承办采购活动的职权移交给市场,由市场机制来配置财政用于采购的这块资源,也就是说要求政府从干预微观经济中退出;而不能把所有问题都推给财政部门,将所有矛盾都引向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改革不仅仅是财政部门的改革,需要大家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要靠大家的共同推进才能不断深入发展。” 我们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传媒进行宣传,从制度设计、政策规定、经济社会效益、操作执行等方面扩大对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宣传,使改革成效、经验、做法和典型事例不断深入人心,提高社会对改革的认识,扩大政府采购制度的影响。事实上,去年七月份在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业务知识培训班上,就政府采购业务进行了讲解,同时在新邵县公众信息网上开辟了专栏,欢迎大家指导! 三、配合专项检查,促进规范管理 今年上半年,财政部将会同监察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联合开展全国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4月22日,上述四部局联合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部署;我县在省市安排下,也在这次全县财政计划工作会议上印发了专项检查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专项检查的任务和目的,专项检查的范围和步骤安排。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要在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按照本通知规定,制定具体的检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自查自纠情况归纳整理,查找问题根源,写出自查自纠报告,并填写自查自纠有关表格(电子版)。采购人应当填写表格l、表格2和表格7;自查自纠表格电子版形式下发。县直各单位可到新邵县政府采购办拷贝本单位电子表,也可以从新邵政府公众信息网/专题专栏/政府采购/采购动态上下载(www.xinshao.gov.cn)。填写好后报送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邮箱(xinshaocgb@163.com)。大家要以这次全国性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为契机,全面推动我县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 同志们,政府采购既是一项具有开拓性和挑战性的工作,又是一项具有战略性的伟大事业。我们已经站在一个新的起点上,正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和广阔的发展前景。财政部门和政府采购当事人要以全省政府采购会议精神为指导,在法律规章的框架下,用创新的思维,大胆实践、勇于探索、抓住重点、开拓进取,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思路、完善新机制,为开创我县政府采购工作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2008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