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新邵县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今年年初,我们对原县直行政事业单位机动车辆定点维修企业进行了综合考评,决定取消酿溪汽修厂、宏信汽修厂、唐老鸭汽修厂、邮政汽修厂等4家企业的定点维修资格,重新认定新邵县城北汽修厂等3家企业为我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机动车辆定点维修企业(详见附件),定点维修期限至下一轮定点维修招标之时止。从2004年4月1日起,县直各行政事业单位机动车辆维修、保养只能在此3家定点维修企业进行,各单位不得自行联系非定点维修厂家,否则其维修费用县会计核算中心不予报账。特此通知!
附件:定点维修企业名单
二○○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
定点维修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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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企 业 名 称 |
法 人 代 表 |
联系电话 |
资 质 等 级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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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邵县城北 汽修厂 |
乔卯华 |
3608294 13508426188 |
二类 |
酿溪镇大塘村 (县外贸局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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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邵县大新 汽修厂 |
孙国荣 |
3662653 13873948198 |
二类 |
酿溪镇酿溪村 (美食城后院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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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新邵县鸿发 汽修厂 |
沈李好 |
3669606 13707395995 |
二类 |
酿溪镇栗山村 (县物质局仓库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