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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产籍初始登记
办理窗口:
新邵县房产局 0739——
办理程序:
1、登记收件 2、勘丈绘图 3、产权审查
4、收费发址 5、移交档案
申报材料:
1、土地使用证;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立项批复(单位);
5、身份证明或法人证明; 6、房屋竣工验收证明;
7、白蚁预防合同; 8、施工许可证。
办理时限:
县城范围内6个工作日;其他乡镇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
见
附表
办事依据: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9号;
3、《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2号;
4、《房产测绘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83号
5、《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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